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转型引领的重要抓手,2020年2月1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9号)。明确了2020年度我省2020年度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提出了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重点工程引领合力,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打造优良建设项目的要求。 

  一、起草过程 

  2019年11月1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申报2020年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发改重点发〔2019〕460号),要求开展2020年度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2019年11月4日,忻州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申报2020年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忻重办〔2019〕15号),对2020年度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各重点工程项目单位通过重点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筛选梳理确定,向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初审后,于2019年12月18日,忻州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起草了《关于申报忻州市2020年度省级重点工程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的报告》(忻重办〔2019〕18号),将拟列入2020年度省级重点工程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上报市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19年12月20日,忻州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向省发改上报了《关于申报忻州市2020年度省级重点工程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的报告》(忻重办〔2019〕19号)附“拟列入2020年度省级重点工程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名单”;2020年2月1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9号)。2020年2月19日,忻州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起草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市重点工程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的请示》(忻重办〔2020〕2号),将拟列入2020年度市级重点工程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的名单上报市人民政府,请市人民政府审定;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2020年2月26日忻州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请示》(忻重办〔2020〕3号)及代拟稿上报忻州市人民政府,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全市。 

  二、主要内容 

  2020年度列入我市省市两级重点工程共计141项,其中:前期项目15项,建设项目126项。按类别分为: 

  省级重点工程38项,其中:省重点前期项目9项,总投资490.81亿元(跨境2项,单列7项),在2020年度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省重点建设项目29项,总投资291.27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53.2亿元。 

  市级重点工程103项,其中:市重点前期项目6项,总投资47.3亿元,在2020年度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市重点建设项目97项,总投资611.18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159.8亿元。 

  三、工作举措 

  一是提高认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转型引领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细化各项常态化工作机制,更高水平服务,更高强度推进,更高标准建设,切实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发挥重点工程引领合力。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在全市形成促进转型升级、提供转型动能的合力。要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补短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夯实基础。 

  三、加快前期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大力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各县(市、区)紧密跟踪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进度,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市直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上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综合协调调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项目要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及时解决好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四、坚持用好常态化管理机制,打造优良建设环境。 

  充分发挥市县领导包联重点工程项目作用。鼓励各项目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难点堵点及时报告包联领导,包联领导及时通过现场会、调度会等形式高效解决问题;要坚持重点工程月通报、月调度、总投资10亿元以上重点工程实时跟踪服务制度;要狠抓“六最”营商环境打造,加强对重点工程推进的组织领导,健全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帮扶责任,优先保障土地、资金、人才等需求,落实水、电、气、热等配套条件,积极破解征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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