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8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政办发〔202018号)和《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忻政办发〔201373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 

  全年未发生达到标准的地质灾害,连续三年实现伤亡。 

  (二)历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 

  1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由于我市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形起伏,沟谷纵横,植被稀少,地质构造复杂,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强降雨是地质灾害最主要的激发因素之一。从历年的情况分析,夏、秋季强降雨前后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2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隐患有所增加 

  从我市近几年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来看,地质灾害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从诱发因素来看,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但90%以上是人为因素,且人为因素呈增长趋势。除忻州经济开发区外,其余14个县(市、区)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均有人为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黄土发育区,其次是较低等级的山区旧有公路挖方路段和矿山企业。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来看,多数由工程建设中的切坡、采矿活动引发,人为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日益加重,是今后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与难点。 

  二、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2020年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0年全市年降水量在380510mm之间,接近常年;年平均气温介于611℃之间,年平均气温偏高。分季来看:冬季(2019.122020.2),降水偏多,气温偏高;春季西部降水偏多,东部偏少,气温偏高;夏季降水接近常年,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气温偏高;秋季降水接近常年,气温偏高。 

  (二)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经市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预测,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与近年来平均水平接近,高发类型为崩塌、滑坡,若在人口集中居住、威胁严重的地区发生地质灾害,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还是会很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2020年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及高发区域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气象部门2020年气候预测成果和山西省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与降水气温关系的分析研究成果,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为两个阶段:一是35月(尤其是5月)土体解冻期。这一期间内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在2020年我市大部分县(市、区)冬季气温偏高的大背景下,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春季发生地质灾害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有关系,与降水的关系不明显。二是主汛期69月份(尤其是78月),预测这一时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2%左右,降水量有可能介于210340mm之间。若这些降水量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出现一个地区、一个时段内连续大范围降水或局地暴雨不断发生,加上我市西部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将成为这一阶段地质灾害的高发区域,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因此,202035月的冰雪消融期及69月的主汛期是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定襄县、原平市、繁峙县、保德县是在此期间最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高发区域。 

  以煤矿为主的矿业开采活动和公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伴随雨水下渗,岩土体湿重增大,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加大。 

  四、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河东煤田及东部区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偏关、河曲、保德、神池西部、五寨西部和岢岚西部,面积5567.81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2.14%。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黄土丘陵,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9国道、304省道、306省道、308省道、218省道、忻保高速公路、宁保铁路、宁静铁路、宁岢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的小规模黄土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及泥石流地质灾害。 

  2宁武煤田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宁武西部、静乐大部、原平西部,面积3213.0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2.78%。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6省道、215省道、305省道、312省道、313省道、忻保高速公路、太佳高速公路、北同蒲铁路、宁静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 

  3五台山恒山铁矿区崩塌、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代县、繁峙、五台北部,面积3476.0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3.82%。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中高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108国道、208国道、205省道、213省道、311省道、大运高速公路雁门段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泥石流、滑坡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1忻州西部黄土高原芦芽山崩塌、泥石流、滑坡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神池、五寨、岢岚、宁武西部,面积3485.5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3.86%。该区地貌类型西部为黄土丘陵,东部为中高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9国道、305省道、306省道、312省道、宁岢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泥石流及滑坡地质灾害。 

  2宁武中部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宁武中部汾河、恢河流域两侧,面积863.5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43%。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15省道、206省道、北同蒲铁路、宁静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 

  3原平西部忻府西南部崩塌、滑坡、地裂缝、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原平西部及忻府西南部山区,面积2217.47km2,占全市总面积的8.81%。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6省道、312省道、313省道、北同蒲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及泥石流地质灾害。 

  4五台原平定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五台大部、原平西南部、忻府北部、定襄东部山区,面积3967.9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5.78%。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6省道、312省道、313省道、忻阜高速公路、朔黄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特别要加强对原平华润云中山120MW风电项目、华能五台黄花梁62MW风电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忻定盆地及滹沱河两岸平原区,面积2359.1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9.38%。该区地貌类型属山前倾斜平原区、河谷平原区,地质灾害不甚发育。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对厂矿、公路、铁路及人口集中的城镇、村庄定期巡查。 

  (四)重点预防地段 

  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地段为人口密集和重要工程建设的地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区、段)包括:规模大、威胁人口100人以上、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重点防范。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各地预警和应急指挥还处在初级人工对比阶段,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电子手段,加快建设县级预警预报和应急指挥系统,做到市县联通、信息共享、快速高效、科学研判、预警及时、迅速响应。 

  2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各地要充实防治专家队伍,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要健全完善县、乡、村、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有关乡镇在5月底前将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全部发放到位,并将隐患告知书发放到相关责任单位,签订防治责任书。 

  3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县、乡(镇)、村三级配备必需的监测、预警设备,对威胁人口多、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 

  4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各地要加快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要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将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作 

  开展地质灾害专项排查工作。实施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五台、宁武、静乐、保德、偏关重点区域的1/2000高精度地质灾害专项排查工作,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底数、隐患类型、危险程度,编制监测方案、防灾预案,最大限度地减轻黄土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2实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程 

  按照《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强化县级政府的领导主体责任和实施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相结合,严格搬迁底线原则,做到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积极探索货币化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想方设法推进搬迁工程。承担山西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的县,其中20142018年搬迁任务的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入住、拆旧、复垦、审计、初验、政府确认;2019年搬迁任务的要在今年10月底全面完成入住、拆旧、复垦、审计、初验、政府确认 

  3推进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各地要充分利用省级地质灾害详查成果和技术支撑单位力量,全面核实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对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 

  2020年要全面完成在建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岢岚县岚漪镇管家庄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五台县神西乡边家庄村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快资料整理,完善验收准备工作;保德县要加快推进徐孩沟不稳定斜坡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在6月底完成验收;繁峙县岩头乡峨河支沟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务必要在汛期前完成治理工程。2019年的3个中央资金项目(五台山管委会台怀镇东台沟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繁峙县岩头乡峨河支沟泥石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岢岚县神堂坪乡团城子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在1130前完成治理工程,进行自验和初验。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市本级现有预警系统和监测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全市通联、技术先进、实时监控的预警监测系统,实现水利、自然资源、气象可视会商和信息共享。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市、县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市、县两级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技术指导作用,建立防治专家技术指导组,成立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站),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保障通信和专业技术设备,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2做好应急预案的落实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在汛期前完成《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简易操作手册》的编制,帮助组织好以乡镇、成员单位、村庄、厂矿、学校为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忻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能够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可研阶段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散的个体建房可采取评估表形式开展评估。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进行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时,要按照《忻州市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033号)的要求推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五)继续做好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扎实开展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治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排水系统是否完备,认真排查用水是否直接排入地下或边坡。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各县要加快2019年已排查出高陡边坡隐患的分类处置工作,对纳入工程治理及避让搬迁的重要隐患点,要落实资金,倒排工期,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治理到位;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确定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六)地质灾害综合性工作 

  各地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包括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工程治理、监测人员补助等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省政府政策资金等方面扶持,努力争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减少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积极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减少矿山地质灾害隐患。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灾责任,打牢防治基础 

  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把防灾责任落实到人,把防治措施落实到点。要尽快召开趋势预测会商会议,制定出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尽早部署防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措施 

  各地要根据《忻州市2020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忻地灾组发〔20201号)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部署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将排查出隐患点和防灾措施函告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汛期,要通过拉网式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及早预防,确保安全。 

  (三)宣传演练并重,提高快反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忻州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灾险情专业调查和避险演练实施方案》(忻地灾组发〔20202号),认真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示范性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在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同时,要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临灾识别、监测方法、避灾线路等专业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监测人员技术水平。 

  (四)坚持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的防治作用,落实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制度,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要加大监测预警工作投入力度,购置监测仪器,改善工作条件,严把监测人员质量关,给予监测人员必要补助,大力布设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监测仪器,提高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 

  各工程建设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降雨、洪水、地质灾害等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生产和生活区域人员通报情况,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确保临灾时能果断采取措施,成功进行避让。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预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等手段,加强防控,安排专人盯守,并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要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学校、新建村庄及厂矿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确需建设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场地,必须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后方可建设。要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临时居住区安全选址,必须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务必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安全。 

  (五)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应急、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航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六)坚持汛期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汛期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市、县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人员在岗,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附件: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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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忻政办发[2020]5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