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及时、高效”的工作要求,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忻州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忻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忻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护行政机关政令发布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发挥政策解读政策宣讲的权威功效,全面推行“在阳光下执法”,健全优化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将抓好政务公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将其列入清廉忻州、清廉财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本年度通过忻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忻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忻州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3条,推送信息120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一)主动公开方面
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债务、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惠民惠农财政“一卡通”政策、“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研究制定《忻州市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对照《忻州市2022年度省政务公开考核任务分解表》所承担任务,制定《忻州市财政局2022年度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全面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做好各级行政机关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各级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等信息。及时主动在忻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2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及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全面,除涉密内容外,包括忻州市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忻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公开明细表和转移支付等有关情况。
二是加大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各责任科室及时跟进、梳理汇总我市关于减税、降费,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的政策文件,汇总至财政数据中心进行集中公开公示,发布关于减税降费退税政策、文件、通知合计19条,推送市政府网站7条,切实提升公众知晓度,更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三是加大围绕民生福祉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力度。对下达基层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情况依法予以公开,按要求公开了我市应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政策项目清单。紧紧围绕做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评价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年在网站上发布乡村振兴资金类文件16份。落实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各类奖励、补助、补贴、贴息、优惠等信息的公开,确保财政资金惠民到位、补助到位、贴息到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发布了《忻州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公示了《忻州市财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检查实施方案》《忻州市财政局 2022 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民生福祉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市财政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推广,积极借鉴先进做法与经验,不断探索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的新办法和新措施。印发了忻州市财政局信息报送考核管理办法,充分调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全面保障提升信息报送质量与水平。2022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同时,积极向上报送,本年度政务信息被国家、省、市平台采用合计82次,其中,财政部官网采用18次,财政部微信公众号采用1次,山西日报采用1次,山西省财政厅官网采用15次,《山西财税》采用6次,忻州日报采用6次,山西省纪检监察信息采用1次,清廉忻州采用3次,忻州信息采用2次,忻政信息采用10次,学习强国4次,忻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平台微信公众号采用14次,老干部之友公众号采用1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改版忻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版面,积极探索政务公开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债务、惠民惠农等的专栏建设,每月按时报送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统计月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和电子化办公工作,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及时更新发布相应信息,内容涵盖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会计管理等诸多方面,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题栏目,对已发布的财政政策类文件关联解读内容,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增加了政民沟通渠道、提高了为民解疑释惑的服务能力,全年积极回应解答社会关切事项,及时答复留言30条次,均按要求办理,群众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进一步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落实。组织召开党组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从业业务水平。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回头看”行动,及时梳理整理、查漏补缺,多措并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另加大财政对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的支撑保障作用,确保我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咨询、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运维、社会评议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6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83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不予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阵地作用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专业力量有待强化。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政府债务、减税降费特别是留抵退税、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乡村振兴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阵地功能。加强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因地制宜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配齐硬件配置,强化功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主动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切实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责专人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更多的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财政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忻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