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忻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忻州市长征街18号, 联系电话:0350-30204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忻州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放心不下”的使命感,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负责任、动脑筋、讲良心”的工作态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法治保障更加坚实有力,法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市司法行政网站和“忻州司法”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及时宣传重点、亮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质量全年共在忻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上主动公开包括通知公告公示、日常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信息、政策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等各类政务信息869条,并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扩大影响范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修订完善《忻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矩阵信息审查、审核、审批和发布管理办法》,严格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承办谁编审、谁分管谁审核”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时限和职责,严格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加强网站和新媒体矩阵建设和日常监管维护,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进展成果,传播司法行政正能量;充分发挥局长信箱服务功能,及时妥善解答留言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宣传服务功能,新媒体平台运行平稳。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增加1名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加大业务培养和能力提升力度;收到群众在局长信箱或者随手拍的留言后,各承办科室均及时答复;坚持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4

  2

  0

  8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途径不够丰富多样。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审核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确保工作落细落实;二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以社会关注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和决策性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综合能力,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平台功能作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忻州市司法局  

  2023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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