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督办通知》要求,现公开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中、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便民为基本原则,以服务群众需求为根本目的,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提升了工作规范化、透明度、公信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局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5条,其中工作动态为 417通知公告78部门文件13、政策解读量为17,完成群众留言回复23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通过领导小组的积极协调,相关科室的认真配合,较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严密组织政务公开

  一是抓好固定性内容的公开。对文化旅游行业标准,文化旅游政策法规和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等内容,做到长期公开,及时更新;二是抓好人事动态的公开。对局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行业表彰等重点工作做到按时公开;三是抓好“三公”经费公开四是抓好文化旅游咨询投诉受理。对投诉始终做到热情接待、依法办理、认真答复,确保群众权益。全年网站互动留言 23条,回复率满意率百分之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公开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内容还有待强化,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功能版块还有待优化,创新栏目版块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意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步实现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公开,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