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督办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忻州市医疗保障局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了解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建立了“忻州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设立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务公开、互动交流、资料下载等栏目,及时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并就网友留言进行政策解读,释疑解惑。提高了政务透明度,稳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忻州市医保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2022年共公开1159条政府信息,其中:国务院重要信息转载278条,省政府重要信息转载322条,政务动态信息8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后续收到相关申请,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积极受理、审核,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三)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按照省市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增设网站窗口,完成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平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局及时更新页面布局,使得信息展示更加合理,始终将重要信息摆放在显著位置,让民众在使用过程中能快速找到需要的信息。为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我局依托于“忻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切实通过多样化信息发布,增强文章可读性,便于民众更好地了解当下重要医保政策。

  (四)监督保障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依法行政的有效载体,作为向群众提供公开、方便、快捷服务的有效途径,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有力措施,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

    (五)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专门部门负责,确保信息公开不因工作人员出差或请假等原因出现延误,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发布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局里工作人员对《条例》等文件进行了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相关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规则制度需要继续完善,将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和公开渠道载体等制度内容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并且及时主动公开应予以公开的事项。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遵循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待遇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适应新时代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需要,在发布信息、业务办理、交流互动等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服务平台建设,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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