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政务关于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编制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2021年,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巩固健康脱贫成果、落实民生项目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深化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度要求,围绕民生服务事项、改善工作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政务解读回应、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五项要点,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做法。根据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1年我委在落实全年政务工作要点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形式和做法:
一是通过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等方式忻州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及各医疗机构网站,公布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市卫生健康委开设了忻州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政策解读、政务公开、要闻导读、政务服务等栏目,增强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信息公开栏、咨询热线、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等实行政务公开。一年来,我委注重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多媒体、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公开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措施,全方面、多渠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防控决心及释疑解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可防可控可治,强化全民抗疫的共识与信心,营造群防群控、严防严控的浓厚氛围,筑起防疫长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推进“健康忻州”的建设,统筹深化县域医疗一体化改革,主流媒体深入偏关、河曲两县卫生健康系统一线实地采访报道,选树了一批典型事迹,将集中在《健康报》、《山西青年报》、《健康生活报》、山西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注重围绕民生改善工作推进信息公开,例如省政府确定的几项民生实事,包括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两癌”检查,就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机构等及时公开,提高了民众政策知晓率,推动了健康服务工作进展。
三是通过电子荧屏、宣传小折页、办事指南等进行政务公开。市组织编印了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公共卫生、精神卫生、疾病预防、控烟履约、政策解读等科普知识宣传资料17万多册,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放,提高了社会和居民对新冠肺炎、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优先优育、健康促进等科普知识知晓率和参与度。医疗单位如市医院、市中医院等单位,则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及时公布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耗材价格信息,公开药品价格、收费标准等。通过细化院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把院务公开结合到行风建设、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机构综合评价等专项工作之中。
(三)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
一是加大卫生健康政务服务在线平台网上服务环境建设,推进网上办事流程重组再造。网上政务服务流程达到“四级四同”,以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变“我能办”为“我要办”。针对安全泄密、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动态要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内容进行了自查,扎实抓好整改。针对使用xenu软件对门户网站进行全站点链接扫描,逐一修复无法打开的链接,保证链接畅通。浏览门户网站中所有的栏目,处理空白栏目的问题。完善政策解读栏目,添加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
二是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积极推行群众办事“一网通”。随时公布全市统一的公开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按要求公布市本级卫生健康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达到取消条件的及时取消,能通过网上核查比对的,一律上网公布,做到简便明了,方便服务群众。
三是持续提升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安全泄密事故、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方面对我委微信、微博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未发生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基本做到每日更新,微博不定期更新,暂无APP,累计发布各种信息260多条。在互动回应方面,微信公众号每篇文章下,读者均可留言,后台会给予回答;微博私信中反映问题,我们视情况而定,对真实需要帮助类咨询转交相关科室处理;累计处理反馈100多条。通过不断努力,我委逐步形成了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基础,以市卫健委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打造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微平台,主动与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多管齐下、与时俱进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回应市政府“13710平台”32多条,市委网信办21条,随手拍29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100多条,“12320”卫生健康热线352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建立了行政执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细化了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了操作流程。在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要求,我委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对照“四级四同目录清单”对涉及我委的权力事项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
(五)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检
进一步完善了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牵头建立了市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制定了《忻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委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对内部科室及有关机构职责进行了明确。及时调整了卫生健康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同时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了实时更新。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善了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游泳场馆和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全面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整治、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整治、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等工作。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组织开展了多次医疗废物处置、院感防控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全年共接受“双随机”任务643单,涵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11个类别,涉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69名。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监督检查游泳场馆7、公共场所1564个、集中式供水单位16个、学校474所。国抽“双随机”任务完结率100%,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共查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32件,罚款26.35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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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7 |
12 |
4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56.0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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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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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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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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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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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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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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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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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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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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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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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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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但距离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以及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信息报送还缺乏及时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人力有限,重新整合的卫生健康门户网站建立时间较短,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卫生健康服务机构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四是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2022年,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及我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五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交流,强化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我委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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