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忻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信息公开、“12345”政务服务市长热线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情况等,全力推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2021以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并指定了3名员具体负责微信、微博、官网的信息更新及网络维护等日常工作,形成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工作格局。除此之外还将政务公开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具体科室负责落实,科室信息员坚持每季度整理政务公开进展情况,切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以政务公开为基础,以高效便民为原则,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了组织机构、财政信息、部门文件、规划计划、政策解读、政策文件等机构信息,同时围绕热点民生问题,进一步细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对现有审批事项和关联事项进行再梳理,制定全市标准化统一文本,统一项目名称、申请材料、办事流程,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政务大厅等公开事项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开辟政策法规专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将有关普法宣传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局门户网站工作动态进行宣传发布;三是有关审批的政策和法律要求及时发布通知,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四是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门户网站公布。

  2、部门权责清单情况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于2021年2月20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忻政发〔2021〕5号),对相关部门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负责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初审工作,我局积极发布通知,汇总梳理各部门报送的权责清单,初审后报司法局和编办审核确认,最后经市政府批准,于2021年2月26日在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忻州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15号)。

  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公开情况

  于2021年2月21日印发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其后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市级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审定后在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4、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1号),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实现公共交易全流程明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于2021年2月2日印发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明确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5、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情况

  《忻州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于2021年7月重新梳理,包括各事项名称及其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结时限等具体信息,现已在忻州政务服务网公示,向社会公布。我局会及时更新清单内容,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6、疫情信息公开宣传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线上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及线下宣传栏、电子屏准确公开疫情信息,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积极宣传防控知识,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出行政策

  (三)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本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原则,我局在市政务中心北门大厅设置“政务服务公开专区”。市民可在专区查阅相关政策资料,查看相关工作流程和办事流程,了解我市重要工作动态及最新公示公告信息等,同时市民可以通过电脑登录忻州市人民政府网参与市政府和市审批局的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写信(市长信箱、局长信箱)、提交意见建议(咨询投诉)、查询便民地图、提交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等,此外,专区还为群众提供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省心、暖心、舒心、顺心的“五心”服务,极大的方便了广大市民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企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忻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忻州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力争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在做好规定的栏目外,丰富栏目内容,增加栏目信息量,提升栏目质量,提高更新速度。进一步完善宣传单页、滚动字幕等传统政务公开方式,扩大政务公开渠道和范围,全方位反映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动态,以满足不同受众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一方面可以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线上渠道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积极进行宣传和引导,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上级领导、专家、高校在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方面理论知识的优势资源,适时举办网站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业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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