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与慕山路口交叉处西南角;邮编:034000;电话:0350-3029239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向社会公众依法提供自然资源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供了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广泛监督的条件。
2021年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卫星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及信息公开日常监测的长效机制。
一年来,我局以门户网站发布为主,同时通过市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共发布政务信息1005条,其中,规划领域各类计划信息149条,土地市场各类公告、公示信息104条,矿权市场各类公告、公示信息42条,执法监察公示信息20条,不动产登记公告、声明、证明信息391条,灾害预警信息13条,以及通知公告、人事、财务信息91条。除此之外,还发布政务要闻19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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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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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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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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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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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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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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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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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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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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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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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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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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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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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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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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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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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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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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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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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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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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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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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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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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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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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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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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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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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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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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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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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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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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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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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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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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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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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且不全面,存在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情况,普遍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公开手段相对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三是政务公开的程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要保证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确保程序规范。
二是要强化对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梳理细化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了解群众需求,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三是要提高政务方法工作水平。将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深化创新结合起来,与推进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创新公开手段,加大热点公开,拓宽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及时公开信息,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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