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能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旧延续往年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同时明确了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和信息平台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以及行政审批程序等信息进行公开,为企业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局网站、短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三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四是严明考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围绕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所占比重1%;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所占比重8%;工作动态类信息145条,所占比重83%;行政职权类信息14条,所占比重8%。
近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不仅保留原来的纸制文件公开渠道,还不断升级完善网络、媒体等渠道,成效明显。一是优化了局公众网站的网站栏目,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单位大厅、楼道的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及时更新公布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工作;三是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煤炭发展动态。
2018年在《山西煤炭周刊》两次刊登了忻州煤炭工作专版,在忻州电视台《忻视界》栏目播出了我市煤炭战线先进典型系列节目,正面及时地反映了我市煤炭战线工作进展情况及扶贫工作动态,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一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主动公开。二是加强信息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订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三是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四是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作用。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先进产能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坚持“用标准抓生产、用标准抓安全”理念,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建设和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发展煤炭先进产能的重要途径,切实提高煤矿现代化水平。目前全市生产矿井40座,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其中一级12座,二级28座;全市建成特级安全高效矿井特级27座,一级安全高效矿井1座。全市先进产能占比达到76.8%(先进产能占比全省平均57%),位列全省第一。
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按照省政府分解下达的全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5座煤矿的关闭任务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5座煤矿842名职工全部安置或补偿到位,整体工作较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了一个月,位列全省第一,受到了省化解产能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同时按照国家及省里文件精神,推动有空余指标企业进行产能置换交易,2018年共上报产能置换方案4座煤矿,其中建设矿井3座,生产矿井1座,置换产能216万吨;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减量重组的实施意见》精神,成立了忻州市煤矿减量重组领导组,召开了全市煤矿减量重组推进协调会推动相关工作事宜,全市10座煤矿(产能900万吨/年)减量重组后,核减至4矿(540万吨/年),核减比例达40%,远高于省政府20%的核减比例。
煤矿安全生产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4438”工作机制,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面对煤矿监管体制的重大变革,市局新增配4个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了政府、部门及煤矿主体企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人,确保了各项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包县检查、五人组定期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行动,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隐患整改率达到了100%。2018年全市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零死亡的目标(全省仅有忻州和长治两市)。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矿井“四化”建设进展情况: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完成了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全年完成煤矿井下抽采量0.3676亿m3,利用量0. 2059亿m3;完成地面煤层气抽采量5.5亿m3,利用量5.01亿m3,超额完成年度抽采利用指标。对全市17座矿井(高瓦斯矿井3座,低瓦斯矿井14座)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和测定。指导和推动我市各煤矿企业建立“四化”建设小组,在市属重点煤矿积极推广综采工作面可视化、自动化开采工艺,目前全市6座矿井的9个变电所、7个水泵房已实现无人值守,分别占到变电所和水泵房总数的18%和14%。
煤矿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举办了深化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业务培训班,对煤矿企业“三区”管理、可采区执行“有掘必探”、防治水分区隔离措施等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182条,现已全部复查销号。全市所有生产、在建的44座煤矿(其中37座正常生产煤矿、7座在建煤矿)全部完成了防治水分区管理报告的修编修订,并针对分区情况,制定了具体水害防治隔离措施。同时各煤矿企业进一步查明了本矿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强化了水害防治措施,有效防范了矿井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全市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煤炭生态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理念,高度重视煤炭生态环保工作,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审查,加大了煤炭洗选工作力度,提高了原煤入选率;大力推进绿色矿区、美丽矿区建设,矿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集中开展露天煤矿自燃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到了整改销号;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入手,加强了煤质管理工作,出台了煤炭生产和销售质量管理办法,下发了劣质煤销售管控方案,加强了高硫高灰民用散煤销售管控和农村地区民用清洁煤供给工作,将34户合法储售煤企业,53户合法独立洗煤企业,24户合格民用煤供应企业在网站和电视台进行了公示,杜绝了劣质煤流入市场。
精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根据贫困村实际制定了《2018年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扎实推进现有土壤改良、蛋鸡养殖、渗水地膜谷子种植、光伏发电等产业脱贫项目的同时,通过加大与县乡村三级的联动力度,最大可能地争取多方支援,为村里办实事、办好事,为三个村捐赠价值31800元的办公设备,为263户村民发放种植补贴26300元。动员全局各科室、单位捐款19000余元,在“全国扶贫日”为村民购置了日常生活用品。通过社会捐助,引进资金15万元,为两村购买种驴,修建驴舍,推动了村集体经济清零破零。同时在节日期间,我局将上级下达的安全奖和目标责任奖35000元用于扶贫慰问,得到了帮扶村的一致好评。
推进“放管服效”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接省厅下达的行政职权标准清单后,按照相关安排,及时完善我局的行政职权清单,同时在市政府和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共公开相关内容1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门户网共有咨询类信息14条,涉及到煤炭产量监测系统、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收到咨询信息后,我局相关科室立即进行了处理回复。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同时也要认识到随着机构改革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度也在增强,主要体现在新的工作职能。这就需要全局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掌握新的工作职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忻州市能源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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