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8〕16号)等有关要求,宁武县政府结合县直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由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宁武县政府网站”(网址:www.ningwu.gov.cn)查询,电子邮箱nwxzf4722934@163.com,联系电话0350—4722934。  

  一、概述 

  宁武县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安排,认真对照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发布、积极回应诉求,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全力推进法治政府、为民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  

  (一)持续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县政府按照《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认真安排部署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保证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贺玉同志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建立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相关部门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县直各部门也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配合、专门股室抓具体”的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具体职责,形成了自上而下、横向联动的工作体系,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大力推进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抓住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契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通过清理整合部门网站,集约化整合迁移,与市政府网站接轨,全面加强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不断提高网上依法行政能力和履职服务水平。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广泛推广落实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三是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政务大厅的单位部门充分授权,进行集中办公、联合审批,从而推进审批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公开,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公告专栏、政务窗口、电子屏幕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时有效获取信息。  

  (三)聚焦信息公开重点,切实提升服务效用 

  县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以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了财政资金预决算,行政审批权限和事项,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计划和结果等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信息,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信息。同时,县直各部门在本单位的系统网络和政务公开栏公开了行政管理活动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保障了社会组织和办事群众方便有效查阅所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县政府和县直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专业网站、单位和街道公开栏、专门查阅点、政务大厅和办事窗口、各类报纸、广告和电视传媒等平台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3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98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61.3%。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忻州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财政审计、价格收费、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的同时,紧紧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四次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政府召开了动员培训会,由县审改办牵头全面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组织专家审核组审核,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要求的申请材料、相关证照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制定培训一律取消,加快部门间信息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专项行动共排查29个单位312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前置申请材料254条,并将核减后的事项进行了公示。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宁武县政府已经在政府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开了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7年预算算执行情况调整报告以及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全县154个预算单位 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及2018年度预算将在人代会召开以后在网上进行公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县财政部门对在政府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县政府采购信息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认真审核采购信息公告,累计发布采购招标公告52条、竞争性谈判公告61条、询价采购公告12条、单一来源谈判公告4条,成交公告129条,全部工作流程都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公开内容包括采购公告、标书范本、评审报告、结果公告,保证每次采购的公正化和公开化。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坚持把城镇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作为公共资源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来抓,继续贯彻执行《宁武县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执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时限和程序等方面规定。通过山西省招投标网和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发布招投标公告10条,通过县广播电视媒体和宁武县新闻网公开信息共16条,其中4条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房许可信息,8条为廉租房建设、分配信息,4条为棚户区建设信息,以上信息均为主动公开。   

  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发挥“12336”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元宵节”、“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组织普法宣传,以新闻媒体发布、散发宣传册和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80余条。重点推行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全县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和供应结果,公开地籍管理各类信息。特别是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征地补偿标准,在日常征地管理中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征收土地和农用地转用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公开,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重点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公路交通、城镇基础设施、农林水利、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凡投资必审批、凡建设必公开”的原则,推进项目概况、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特别是做好项目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在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方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卫生服务机构等场所定期不定期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待遇支付情况,随时解答群众疑问。根据上级改革精神,及时调整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最新国家惠民政策。  

  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方面,重点突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特别是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标准和资金发放信息,把申请救助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作为三要素,将最终认定的贫困户信息放在政府公告栏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确保民政工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在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对于社会关切的招生考试、事业单位招聘等热点问题,通过县政府网站“网上公告”、“教育信息”等栏目发布,并在教育和文化局办公楼中设置宣传栏进行宣传公示,内容包括录取程序、结果等重要信息,同时还开通热线电话实行人工答复。  

  在深化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方面,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有关信息,强化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在一线医疗机构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等,公开国家基本药物、常用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问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在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公开了自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市场准入、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和创业培训等扶持措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包括企业和基层就业创业、培训见习、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招用人政策;迅速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举办大型劳动用工招聘会和日常性招聘求职服务,服务企业用工和群众就业。  

  (六)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基本概况、整体运行情况、财务状况、改革重组、负责人变动、人员招聘等重要信息公开。  

  (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环保局子站作为环境保护信息发布主要平台,结合12369热线、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渠道,全面准确反映了环保部门工作情况,解答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的程序和依据上网公布,方便广大群众监督,扩大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全面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推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全年发布365条县城空气质量信息。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重点城镇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公开。实时公布环保资质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问题减排结果、排污费征收情况。 

  (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公示。24小时接待受理“12331”热线,定期梳理知识库信息,及时答复市民食品药品相关问题,扩充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加强了与市民的交流沟通。全年制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进一步拓宽了宣传覆盖面,提高了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晓度。 

  (九)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结合清理整顿行业协会、“红顶中介”专项活动,全面梳理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公开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等信息并进行定期公示。同时,积极编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类机构的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新的属性统计划分,全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其他申请主要集中在政策咨询、信息检索、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累计处理(受理)6800余次,主要是通过服务窗口、现场咨询、拨打电话等方式进行,主要集中在项目审批建设、社会保障、劳务用工、工资调整政策、教育医疗、食品药品、政府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手续办理等方面,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了咨询人。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靠各单位办公室或相关科(股)室,只有极少数单位设置了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因此信息公开经费也没有在财政预算中专门列出,而是与日常办公经费统一进行列支。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注重日常业务工作,忽视政务信息公开,特别是一线业务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待完善,一些部门协作意识不强,协调沟通较少,只是完成各自工作,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存在内容重复冲突现象;三是基层部门基本没有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多数兼职人员身兼数职,时间精力有限,信息专业水平不高,难以胜任岗位工作;四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信息工作质量不高;五是社会群众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要求不了解、认可度不够,相关认识局限于现场咨询、当面问话,不会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获取信息。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今后我县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一要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已经制定的信息公开沟通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错误信息、信息公开备案、责任追究制度和材料上报等制度,以制度强化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公开平台,调整信息分类,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发布时间,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二要明确分工职责。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协同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推动整体工作开展。三要细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科学划分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界限,重点抓好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四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五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配齐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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