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617号)通知要求,结合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忻州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8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市公安局认真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警种,市局专门由政治部和宣传处安排专门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切实推进警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我市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安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推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塑造忻州公安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公安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市局不断完善《忻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三)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继续依托传统公开方式,设立宣传点、制作宣传展板、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和便民举措,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民生服务大厅、车辆管理所等窗口单位,统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公开便民服务指南,实现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内容、服务时限和服务设施的统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阳光化、透明化。同时,积极通过公安便民服务平台和报刊、电视及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51231日,忻州公安便民服务共发布各类公安信息13780条;忻州公安微博公开信息578条、微信公开信息29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350条。全部已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42条,占0.21%,政策法规168条,占0.87%,工作动态类18881条,占99.27%,行政职权分类1条,占0.005%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忻州市公安局行政权责清单事项(共计310项)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公布了《忻州市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与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通过民生服务大厅办证窗口、网上便民服务平台、便民服务热线专门受理、接听群众来访、网上、来电咨询并予以解答。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市公安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市公安局2015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事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更新理念、创新载体,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公安工作信息,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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