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8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5〕16号)要求,偏关县政府办对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汇总,就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偏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一、概述
2014 年,我县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不断完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按照《忻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审核备案、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制定下发了《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偏政办发[2014]98号),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乡镇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和“县直各单位工作考核”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内容编制工作。按照忻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偏关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和细化方案》,并按照统一要求,由县直相关部门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四)加大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公开力度。响应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依法治国总目标,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为依法行政创造前提条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政府的权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政府的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求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行政权力,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更加有效地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从而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发布公开和更新,切实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
经过对偏关县人民政府网、偏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等平台统计,结合偏关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报送数据,我县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8篇,通过偏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信息234篇,偏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开信息541篇,政务微博等平台发布公开信息36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公开141篇,约占总比12.3%;“政策法规”类公开125篇,约占总比10.9%;“规范性文件”类75篇,约占总比6.6%;“工作动态”311篇,约占总比27.3%;其它等409篇。我县监察局、公安局、交警队、法院、卫生局等多部门都有独立网站方便群众信息查询。
我县积极响应忻州市随手拍政务平台号召,设立随手拍专门小组,制订专项工作流程,安排专人入驻平台,并参与随手拍平台值班工作,24小时待命、全天候服务,常态化参与网友互动,在解决解答网友反映问题的同时,积极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 年,我县没有接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 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中央和省、市要求相比,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特别是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认识上存在误区,公开的观念不到位,视政务公开为软任务,怕政务公开出现误差导致泄密。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不够全面,各单位公开途径不统一。负责公开的工作人员操作水平差异较大,公开工作的深度广度还有待开发。三是各乡镇、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个别单位没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细则,事务性、程序性、结论性内容公开多,办事过程、决策过程内容公开少,公开工作还需规范。
五、2015年偏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拟在2015年度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切实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同时,对县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责任单位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并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此外,进一步加大公开目录梳理力度,切实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以延伸乡镇便民服务为契机,规范乡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坚持把实行村务公开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实行村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同时,按照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和群众满意“五规范、一满意”的原则,及时调整和拓展公开内容和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切实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加大对政务公开的考核和督查力度。继续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同干部的政绩挂钩,开展经常性检查与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并加大对举报、投诉的查处解决力度,及时向群众反馈情况,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高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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