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

森林面积和质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意见》(晋政办发〔202374号)精神,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扎实精准扩林、重点补林、科学改林、持续营林、依法护林、创新活林的忻州路径,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森林质量显著提升,持续筑牢黄河流域和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通知忻政办发〔2024〕3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