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3-10366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6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春枝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23〕11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春枝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2023年4月25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将有关人员职务任免通知如下:
杨春枝为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殿君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清云为市商务局局长;
刘 文为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吕晓刚为市能源局局长。
免去:
杨春枝的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张哺梅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邵文生的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处长级)。
特此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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