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2-06920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2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边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22〕17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边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1日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边 琳为忻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忻州市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刘建国为忻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忻州市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刘元丰为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免去其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职务;
金 锐为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副处长级);
孟宏星为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副处长级);
袁文斌为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期至2024年4月),免去其忻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兰艇跃的忻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杨占岗的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杨茂文的忻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杨松树的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安美琴的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林俊的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范为国的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敬东的忻州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明祥的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保留正处长级);
刘 勇的忻州市大营温泉旅游度假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郭建毅的忻州市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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