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2-06374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04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爱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22〕14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爱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王爱明等职务任免议案已经2022年6月29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王爱明任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王连生的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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