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1-03239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04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建军任职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21〕23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建军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接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温建军任职的通知》(忻人任字〔2021〕13号),经2021年11月3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温建军为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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