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1-03388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02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力尚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21〕18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2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力尚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30日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力尚宏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云康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晓蕾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马新文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朱利鑫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职务;
金建明的市看守所政委职务;
王春华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长级);
田怀义的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副院长职务;
刘明国的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军的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县级)。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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