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1-03387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02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高和等免职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21〕17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高和等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王高和的市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郭晋政的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副院长职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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