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0849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21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的意见
- 发文字号:忻政发〔2019〕4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更好发挥作用的意见》(晋政发〔2018〕45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领、撬动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带动更多社会资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有序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带动社会投资、培育市场需求、促进企业成长,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战略,坚持“产业第一、项目至上、企业为重、服务为本”的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突出“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特点,健全机制、提升效能,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生态环境。实现政府投资基金“以资引商、以资引资、以资引智”的复合作用,推动基金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新型经济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和重要抓手。
规范整合现有的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力争到2025年,我市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达到20亿元。招募引进10家以上国内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我市设立子基金,子基金总规模放大至60亿元以上。通过基金的以资引商功能,实现我市新引进项目超过20个,逐步构建我市高新产业发展集群。
二、聚焦转型、引领发展,形成“基金+产业”协调发展格局
(一)整合存量、优化布局。充分发挥引领作用,采用市场化方式整合现有忻州市惠普旅游文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忻州市开发区太行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山西忻州德奥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基金、忻州绿色农业及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四只基金成立母基金。以基金方式形成的对外投资转移至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针对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形式予以支持。其中:对市内支柱产业的相关产业链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采用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形式重点支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中小企业,可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资金、技术和市场相融合。对5G芯片单晶片、微波功率晶圆等高科技行业龙头企业,可采取基金直接投资,实现产业重点突破和跨越发展。
(二)精准定位、聚焦重点。政府投资基金方式的投资领域和方向重点围绕市政府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要立足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铝产业链延伸开发、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打造百亿元销售收入法兰锻造产业、打造三处三类世界遗产、打造中国杂粮之都品牌等产业转型升级。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设立运作政府投资基金
(一)设立市场化基金实体。根据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发展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向基金理事会提交市级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批准的设立方案,实行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分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合理选择基金运行模式,科学安排本级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二)选定绩优基金管理公司。忻州涌鑫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由忻州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占比35%),于2019年1月2日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批准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综合考虑募资能力、投资业绩、研究能力、出资实力等因素,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选定涌鑫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政府投资母基金管理机构。政府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引导,日常管理活动由涌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依法依规自主进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根据市场规则建立项目评审机构。实行以资引智,以资金支持和倾斜性政策吸引人才来忻州创新创业,促进企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三)明确各级主体责任分工。基金理事会负责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方向、投资政策等重大事项,不干涉基金的投资决策和日常运营,通过建立政策审查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指导和督促基金管理公司科学决策和防控风险,实现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忻州市涌鑫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要贯彻落实基金理事会关于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基金运营机构主体作用,有序开展政府投资基金业务。
四、建立机制,创新模式,形成多元化出资结构
(一)完善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主动研究设立方案,结合拟支持的产业发展所需,明确基金设立形式、运作机制、财政出资比例、让利措施等,将当年政府出资纳入年度预算。现有财政资金实现的收益及退出资金,原则上继续用于补充政府投资基金,实现滚动发展。
(二)广泛吸纳社会资本。结合政府投资基金政策目标,广泛吸引社会出资,优化基金内部治理结构、形成各方出资合理制衡,促进协同发展。结合财力可能、基金定位、募资难度等确定财政资金注资上限,积极争取地方性金融机构资金进入引导基金,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探索投贷联动、投保联动、联合投资等多种创新模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扩展政府投资基金的融资渠道。
(三)加快基金出资力度。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要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实缴出资,首期实缴出资不低于认缴出资额的30%,24个月内实缴出资不低于认缴出资额的80%,全部出资应在36个月内到位。对于资金投放进度慢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收回财政出资,避免财政资金沉淀。
五、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容错机制
(一)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让利、奖惩机制,实行绩效考核与基金管理费和业绩奖励挂钩制度。
1. 建立差别化收益分配机制。对完全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坚持风险共担、收益共享,财政出资原则上与社会出资同股同权;对“市场失灵”突出的领域,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向社会出资人让渡部分分红等让利措施。
2. 建立有效投资激励机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动态调整基金管理费收取比例。鼓励基金加快投资进度,可视情况将部分财政资金增值收益奖励涌鑫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3. 建立合理薪酬激励机制。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管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绩效薪酬按考核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支付。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
(二)落实容错机制。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作模式上,鼓励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纠偏机制。在项目投资中,对依法合规、决策程序透明、因政策变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项目投资失败或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容错免责。
六、积极营造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统筹合作。基金理事会办公室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基金运营机构,定期召开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分析协调会,及时解决基金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为政府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先进的产业指导和完备的硬件支持,吸引外埠资金投资忻州项目。
(二)加强组织协调。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的统计分析、考核评价、董事及监事委派、风险控制等体系。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推动建立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介相关领域重点项目,健全投资备选项目库,实行动态更新。
(三)强化政策支撑。积极研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的项目融资力度,引导产业链相关的大中型企业对基金出资。
(四)完善风险控制。严格确定基金投资存续期限,实行严格的到期强制清算制度,最大程度避免政府资本对社会资本的“挤出效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审计监督,探索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风险管控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基金运营风险。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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