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7-03306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金融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发〔2017〕36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金融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现将《忻州市2017年金融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忻州市2017年金融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为切实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找准新时期金融扶贫开发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贫困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不断提高,各项贷款增速力争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推进融资结构不断优化,贫困县“三农”贷款余额增长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拓展直接融资业务,加快培育进入资本市场主体,实现直接融资比重有所提升。保障贫困户小额信贷稳步提高,贫困县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争小额信贷增长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提升我市金融服务水平,保持贫困县现有金融网点基本稳定并力争增加,加快贫困县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改善贫困县支付结算环境。不断提高贫困县保险保障程度和保险服务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
2017年根据金融机构及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分门别类录入平台,反馈给相关金融机构,并将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贷款信息、普惠金融信息等录入平台,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建立。
(二)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信用户、村、乡(镇)创建活动,加大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信用意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覆盖率在2017年达到50%。
(三)改善贫困地区支付结算环境
推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的业务,加大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力度, 2017年底达到1450个,真正方便农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帐消费和余额查询等基本金融服务。
(四)推进贫困县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力争在2017年总体实现全市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解决尚未覆盖的793个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主要由辖区农行、邮储、农合机构等3家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完成。农业银行要解决尚未覆盖的582个行政村;邮储银行要解决尚未覆盖的142个行政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解决尚未覆盖的69个行政村。
(五)加大政策金融支持力度
各县(市、区)统筹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和后续产业发展,统筹制定融资服务方案,充分运用农发行现有信贷产品,支持安置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带动等方式促进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使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2017年农发行预计投放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3.5亿元,投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0.7亿元,预计投放光伏扶贫贷款0.5亿元,投放旅游扶贫贷款3亿元,投放生态保护扶贫贷款2.8亿元,投放其他产业扶贫贷款3亿元。
(六)小额信贷支持贫困群体自主发展
各县(市、区)协调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017年计划投放9.2876亿元,其中:信用联社计划投放52110万元,邮储行投放29680万元,农行投放3200万元,晋商行投放5500万元,建行投放2000万元,工行投放386万元。
三、支持保德县率先脱贫摘帽行动计划
一是深化银企对接。围绕保德县产业扶贫项目组织不定期的专场政银企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全力保障保德县重大工程及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是把握《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对国家级贫困县的政策机遇,对保德县拟上市、挂牌的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协调解决个性化问题,促使企业尽早作出决策。继续加大对“新三板”挂牌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实地考察等活动,切实让企业家认识到新三板挂牌的积极意义,参与到股改、挂牌工作。
三是用好用足扶贫再贷款政策。优先扶贫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为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对支农再贷款进行“升级”推出的政策工具,用于定向支持贫困县法人金融机构,增强其扶贫信贷投放能力,且利率比支农再贷款更加优惠。
四是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通过落实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加大支农与支小再贷款投放力度、及时提供常备借贷便利支持等途径,多渠道满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需求,并加强央行资金使用监测,引导新增信贷投向贫困地区、扶贫企业、贫困户和扶贫重点工程项目有力地保障了金融扶贫的资金供给。
五是扶持保德县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重点推动去年批设的山西力天汇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为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有效金融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宣传机制
各承办金融机构要建立各部门参加直至末端的条线制专项工作机制,对信贷政策、资源配置、任务规划、责任划分、进度计划、跟踪督查以及对接扶贫部门等制定实施细则。在金融扶贫工作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大力开展产业扶贫信贷业务政策宣传和培训,及时梳理、总结扶贫产业贷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于产业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沟通合作机制
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一是促进政策衔接,将扶贫政策与监管政策、信贷政策有效衔接。二是定期会商研究,定期协商研究工作进展、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三是强化增信风险,积极对接政府增信机制,完善政策性担保及风险补偿机制,联合采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四是联合督导调研,联合开展工作督导与调查研究,协同推进政策落实、机制完善与金融服务精准支持,及时总结推广良好做法及先进经验,共同探讨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实施考核奖惩,建立产业扶贫金融服务考核和奖惩制度,包括机制建设、政策落实、服务实效等。组织政策性银行扶贫政银企专场对接、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培训等对接活动。
(三)建立信贷运行机制
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资源配置、考核责任、贷款方式等方面对扶贫信贷加以倾斜,努力做到“四要”。一要全面了解产业扶贫项目和贫困户信息,把扶贫项目和贫困对象认定结果作为发放贷款的首要条件,保证精准支持贫困户。二要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审贷,全面、深入评估有关产业扶贫项目风险,强化项目全周期风险管理,将确实的还款来源作为还款主要保障,在准确评定贫困户信用等级和还款能力基础上进行授信。三要把借款人生活和经营情况、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以及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作为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特别要跟踪关注扶贫小额信贷集中使用情况,防止贷款挪用。四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与财政专项资金、贴息资金、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和保险资金的对接工作,完善风险缓释机制。
(四)建立责任分工机制
脱贫攻坚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切实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推动农合机构、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围绕自身定位,发挥渠道优势,在支持扶贫特色产业项目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主动对接扶贫特色产业项目,加大信贷支持,通过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现“以社带户”、“以企带村”;农信社、邮储行发挥网点优势,全力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广泛惠及贫困人口。
(五)建立监管激励机制
一是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扶贫信贷标准,尽其所能加大产业扶贫信贷投放,做到应贷尽贷、随用随贷。对于因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按原定期限正常还款的贷款可以合理展期;对通过追加贷款能够帮助渡过难关的,应予追加贷款扶持。
二是开展监测通报和年度考核,强化金融扶贫政策导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月填写产业扶贫信贷统计表,按季总结产业扶贫金融服务进展和风险等情况,并报送属地金融扶贫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人民银行忻州中行、忻州银监分局和市政府金融办将于年底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产业扶贫金融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三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推行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对履职尽责的银行业分支机构和信贷人员做出尽职免责安排;适当提高特色产业扶贫信贷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将特色产业信贷支持情况作为法人机构监管评级、高管履职评价、业务准入等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不能完成扶贫特色产业贷款目标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机构,限制开展同业、投资等非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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