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7-03302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教育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发〔2017〕32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教育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现将《忻州市2017年教育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忻州市2017年教育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为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确定的 “1661”发展战略和“3659”脱贫攻坚策略以及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实际,制定2017年教育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部署,按照抓好“六个精准”,因地制宜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工程的总体要求,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扶”为重点,实施教育强民、技能富民的精准扶贫举措,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推动教育扶贫有序开展。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策
1、学前教育。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原则,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向11个贫困县倾斜,积极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合理规划贫困地区幼儿园布局,改善贫困地区幼儿园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按照在园幼儿的15%,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10720名儿童,资助经费1072万元,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强对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力度,帮扶重点向贫困地区幼儿园倾斜,提高贫困地区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全年计划培训贫困地区幼儿园园长、教师500人次。
2、义务教育。推进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按时足额下达专项资金,力争到2017年底, 2016年度的项目县(市、区)校舍建设任务和设施设备采购任务全部完成,2017年度校舍建设任务完成50%以上。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按照在校寄宿学生的23%补助生活费,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共15437人,补助经费1799万元;对全市所有学生资助学杂费、教科书费。
继续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贫困县要采取措施逐步扩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依据地区经济水平、物价变动因素,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机制,继续在五台、繁峙、静乐、神池、五寨、岢岚等6个集中连片贫困县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中央财政奖补政策,指导代县、宁武、河曲、保德、偏关等5个国家贫困县做好地方试点工作;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
3、普通高中教育。指导各县结合本地规划,以改善贫困地区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开展2017年度忻府区、定襄县、五台县、繁峙县、宁武县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市级验收。完善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加大优质高中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初中学生比例。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8760名学生免除学杂费790万元,对12100名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2420万元。
4、职业教育。坚持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加快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步伐,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力争宁武、静乐、五寨三县职教中心开工建设。落实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资助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纳入脱贫攻坚实施规划,组织动员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补助,对16775名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学费3460万元,对5270名学生提供1054万元助学金。实现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全覆盖。
5、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山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项目向贫困县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待遇,鼓励教师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进一步推进城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开展大学生分期分批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对3个县,乡镇及以下教师进行培训,每县提供30万元培训费;对5个县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教师进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落实乡村教师待遇,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拨付资金。
(二)结对帮扶
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和资金保障措施,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11个贫困县中小学校开展对口结对帮扶工作。在县域内实施城区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村幼儿园。在市域内实施市直、市辖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县级城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县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落实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对口帮扶县中职学校。从2017年开始,忻州城区6所初中、6所小学、1所特教学校,一对一帮扶我市11个国家级贫困县的13所县城中小学校;全市8所省级示范高中一对一、多对一帮扶11个贫困县的17所普通高中。充分发挥忻州城区优质学校先进的办学理念、优秀的教师资源、多样的办学风格,建立对口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帮扶双方共同努力,基本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驻村扶贫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教育系统共帮扶6个贫困县14个村:教育局帮扶静乐县3个村,神池县1个村;工校帮扶代县1个村;技校帮扶五台县1个村;农校帮扶代县1个村;五寨师范帮扶五寨2个村;师院帮扶保德2个村;职院帮扶代县1个村;师院专科部帮扶五台县2个村。按照“4433”工作法,在精准识别、精确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帮扶村的特点与本单位资源优势通过政策引导、筹集资金、引进项目、有针对性培训等,以改善村民的人居环境,让村民学会致富技能,早日脱贫致富。
三、重点工程
(一)学生资助
1、学前教育:按照在园幼儿的15%,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10720名儿童,资助经费1072万元,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2、义务教育:按照在校寄宿学生的23%补助生活费,每人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共15437人,补助经费1799万元;并对全市所有学生资助学杂费、教科书费。
3、普通高中教育: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8760名学生免除学杂费790万元,对12100名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2420万元。
4、职业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补助,对16775名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学费3460万元,对5270名学生提供1054万元助学金。实现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全覆盖。
(二)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
推进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按时足额下达专项资金,力争到2017年底, 2016年度的项目县(市、区)校舍建设任务和设施设备采购任务全部完成,2017年度校舍建设任务完成50%以上。
(三)靶向扶贫
做好驻村扶贫工作,在精准识别、精确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帮扶村的特点与本单位资源优势通过政策引导、筹集资金、引进项目、有针对性培训等,以改善村民的人居环境,让村民学会致富技能,早日脱贫致富。
四、支持保德县率先脱贫摘帽行动计划
重点采取两项措施支持保德县率先脱贫摘帽。
一是在7项教育资金安排上倾斜。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农村校舍改造长效机制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贫困地区乡村老师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补助、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
二是在安排优质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时倾斜。今年高中阶段招生仍将60%的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县,非贫困县降低35分录取。对保德县和其他贫困县降低45分录取。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全市扶贫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县(市、区)要把教育扶贫纳入本地扶贫总体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教育扶贫工作责任制。
(二)教育扶贫资金精准发力。切实加大精准扶贫投入,坚持向贫困地区倾斜,向贫困学校倾斜,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全覆盖。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完善教育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分配、使用、立项、审批、实施、绩效评价等具体操作规程以及公示公告制度,健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察等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三)目标管理精准推进。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以资金为基础、以项目为手段、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的精准教育扶贫长效管理机制,将教育精准扶贫纳入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扶贫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年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对象落实到具体学生、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学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年度。每项工作都要按照“目标管理、过程管理、责任管理”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
(四)强化考核督查评估问责。把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点任务,将教育脱贫成效纳入地方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范围,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情况、资助情况和就业情况为重点,对各县及各学校教育脱贫工作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监测评价。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对精准扶贫任务进行考核,对扶贫资金强化审计监督,对扶贫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实行市级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督查机制,把督查结果作为评价各县教育脱贫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五)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加大教育脱贫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通报教育脱贫工作督查情况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完善学生资助、定向招生、公益培训等教育惠民事项的公示制度,着力保障贫困地区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实施教育脱贫重大政策的过程中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教育脱贫工作。
(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县(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利用招生、开学等重要时点,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我市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大力宣传教育扶贫单位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展示教育扶贫的显著成效。要把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教育精准扶贫、人人参与教育精准扶贫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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