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修订的《忻州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8月印发的《忻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忻政办发〔2021〕72号)同时废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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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政办发【2023】47号--关于印发忻州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