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1-01319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19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21〕34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忻政办发〔2013〕73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
全年未发生达到标准的地质灾害,连续四年实现“零”伤亡。
(二)历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
1、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由于我市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形起伏,沟谷纵横,植被稀少,地质构造复杂,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强降雨是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之一。从历年的情况分析,夏、秋季强降雨前后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2、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隐患有所增加
从我市近几年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来看,地质灾害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从诱发因素来看,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但90%以上是人为因素,且人为因素呈增长趋势;除忻州经济开发区外,其余14个县(市、区)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均有人为地质灾害隐患分布,主要分布在黄土发育区,其次是在修路、采矿、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地段。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来看,多数由工程建设中的切坡、采矿活动引发,特别是90年代以前修建的各级公路,人为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日益加重,是今后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与难点。
二、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2021年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计,2021年,全市年降水量在380~515毫米之间,接近常年;年平均气温在6~11℃之间,较常年偏高。分季来看:冬季(2020.12~2021.2),西部降水偏多,东部降水偏少,西部气温偏低,东部气温偏高;春季,西部降水略偏多,东部降水略偏少,气温偏高;夏季,中西部降水偏少,东部降水略偏多,气温偏高,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秋季,降水偏多,气温偏高。
(二)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预测,2021年全市地质灾害与近年来平均水平接近,高发类型为崩塌、滑坡,若在人口集中居住、威胁严重的地区发生地质灾害,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还是会很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2021年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及高发区域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2021年气候预测成果和山西省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与降水气温关系的分析研究成果,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为两个阶段:一是3—5月(尤其是5月)消融期。这一期间内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易发生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二是汛期6—9月份(尤其是7月下旬、8月上旬),预测这一时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7%左右,降水量有可能介于230~380毫米之间。若这些降水量在时空上分布不均,出现一个地区、一个时段内连续大范围降水或局地暴雨不断发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易发期,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因此,3—5月的冰雪消融期及6—9月的主汛期是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五台山风景区、河曲、保德、偏关、宁武、静乐、原平、繁峙县是在此期间最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高发区域。
以煤矿为主的矿业开采活动和公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伴随雨水下渗,岩土体湿重增大,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加大。
四、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河东煤田及东部区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偏关、河曲、保德、神池西部、五寨西部和岢岚西部,面积5567.81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2.14%。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黄土丘陵,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9国道、304省道、306省道、308省道、218省道、忻保高速公路、宁保铁路、宁静铁路、宁岢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的小规模黄土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及泥石流地质灾害。
2、宁武煤田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宁武西部、静乐大部、原平西部,面积3213.0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2.78%。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6省道、215省道、305省道、312省道、313省道、忻保高速公路、太佳高速公路、北同蒲铁路、宁静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
3、五台山—恒山铁矿区崩塌、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代县、繁峙、五台北部,面积3476.0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3.82%。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中高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108国道、208国道、205省道、213省道、311省道、大运高速公路雁门段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泥石流、滑坡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1、忻州西部黄土高原—芦芽山崩塌、泥石流、滑坡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神池、五寨、岢岚、宁武西部,面积3485.5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3.86%。该区地貌类型西部为黄土丘陵,东部为中高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9国道、305省道、306省道、312省道、宁岢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泥石流及滑坡地质灾害。
2、宁武中部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宁武中部汾河、恢河流域两侧,面积863.5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43%。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15省道、206省道、北同蒲铁路、宁静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
3、原平西部—忻府西南部崩塌、滑坡、地裂缝、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原平西部及忻府西南部山区,面积2217.47km2,占全市总面积的8.81%。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6省道、312省道、313省道、北同蒲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及泥石流地质灾害。
4、五台—原平—定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五台大部、原平西南部、忻府北部、定襄东部山区,面积3967.9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5.78%。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低中山,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6省道、312省道、313省道、忻阜高速公路、朔黄铁路及其它县乡道路周围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忻定盆地及滹沱河两岸平原区,面积2359.1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9.38%。该区地貌类型属山前倾斜平原区、河谷平原区,地质灾害不甚发育。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对厂矿、公路、铁路及人口集中的城镇、村庄定期巡查。
(四)重点预防地段
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地段为人口密集和重要工程建设的地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区、段)包括:规模大、威胁人口100人以上、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易诱发崩塌、滑坡、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重点防范。
五、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提高县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为隐患点配备基本监测器材,落实应急车辆,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防灾避险应急保障,强化地质灾害宣传、培训、避险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要及时补充更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台帐数据,制定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与机制,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2、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积极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
要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相结合,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严格搬迁底线原则,做到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积极探索货币化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想方设法推进搬迁工程。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承担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的县(市、区),其中2020年以前的搬迁任务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验收;2021年原平市87户、定襄县2户搬迁任务,今年住房主体工程要全面竣工;已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
2、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8月底前印发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全面完成在建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保德县徐孩沟不稳定斜坡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繁峙县岩头乡峨河支沟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二期)、五台山管委会台怀镇东台沟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在今年7月份前完成省级终验。岢岚县神堂坪乡团城子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在今年10月份前完成治理工程的自验和初验。同时,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市本级完善现有预警系统和监测调度指挥系统,努力升级改进,实现水利、自然资源、气象、应急部门可视会商和信息共享。积极要推进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全市通联、技术先进、实时监控的预警监测系统。
(三)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可研阶段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尤其是公路、铁路、水利等建设项目和切坡建房更要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地要按照《忻州市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意见》要求,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进行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时,推行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灾责任,打牢防治基础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要尽快召开趋势预测会商会议,制定出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尽早部署防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特别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防治区进行排查,加强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部署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函告相关单位和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及早预防,确保安全。
(三)宣传演练并重,提高快反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示范性的地质灾害避险演练,每个地灾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在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同时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制作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充分利用“4·22”“5·12”“6·25”等时机开展多种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汛期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自然资源系统要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一旦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应急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在做好地质灾害速报的同时,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的发生。
(五)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灾害治理
各市(县、区)政府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加快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和监测预警预报平台,进一步做好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系统建设、灾情会商、灾情反馈、信息共享等工作。
附件: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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