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9-00844
- 主题分类:旅游服务业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28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9〕21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全面提质升级,全力推进我市重大旅游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推进机制
从2019年3月起,市发展改革委将列入省、市重点推进的我市重大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旅游开发项目和全市重大旅游谋划项目纳入市政府重点工程调度范围,设立专篇,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统一调度、统一督导推动。
二、重大项目推进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推进铁路、机场项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推进旅游公路项目;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推进重点旅游开发项目;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推进康养旅游项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属地重大旅游项目的具体推进工作;涉及旅游项目的立项、可研、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市直相关部门承担本部门职责相关事项的推进工作。
三、月报告月协调会议制度
各县(市、区)每月3日前将项目推进情况按类别报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汇总并上报市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各相关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旅游项目协调推进会议,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共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研究制定推进举措。
四、督导督查制度
加强督导督查,对列入省、市重点推进的各类旅游项目,要建立项目包联制度,相关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包联项目要加强督导调研,主动深入一线,解决困难问题。
五、各县(市、区)政府参照省、市做法,建立相应的项目推进机制
文化旅游产业是当前国家着力培育的重大产业,是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推进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旅游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是我市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文旅产业升级的重大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树立新的资源观,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真正把我市的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文旅产业优势,加快把旅游业打造成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
附件:1、市级推动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表;
2、市级推动的旅游开发重点项目表。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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