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8-10201
- 主题分类: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8年08月21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8〕120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城区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城区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忻州城区清洁取暖工作,按照《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忻政办发〔2018〕87号)要求,结合忻州城区供热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统一规划、政府许可、市场选择、用户主体、企业负责、部门监管、群众监督、依法办事”三十二字方针的统领下,按照“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工程”的思路,结合城区道路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全面实施“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努力建设碧水蓝天的新忻州。
二、目标任务
1、结合道路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在划定的“禁煤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2、按照忻州城区供热专项规划,结合近年来供热运行实际,在新建和改造道路上预埋和铺设供热管网的同时,全面建设集中供热设施。
3、城区新建各类采暖建筑,按照自愿原则实施集中供热或其他清洁热源采暖供热。
三、清洁取暖工作的原则
1、坚持用户主体原则。清洁取暖的具体方式必须尊重用户的选择。
2、坚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3、从改善大气质量、提高城市人居环境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集中供热优先发展与各种清洁采暖方式协调发展”的关系。
4、坚决执行国家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意见,在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除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供热外,不再批准新建其它方式的区域供热站(点)。
5、坚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按照“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积极推进其他方式的清洁能源供热。
6、切实确立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市场的合法地位,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7、坚持建设改造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相一致的原则,努力促进供热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
四、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忻州城区划定禁煤区、禁燃区、实施清洁取暖工作由忻府区委、区政府负责。
为协调督促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按忻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各自工作。市政府建立忻州城区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忻府区、忻州经济开发区、市供气供热管理处、忻州供电公司、市热力公司、市燃气公司等单位组成。具体如下:
总召集人:郑连生 市政府市长
召 集 人:武宪堂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云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向松 忻府区政府区长
王连生 市住建局局长
徐国平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杨彦清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谭发钊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狄文俊 市经信委总工程师
刘东胜 市公安局副局长
闫补荣 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张寿鹏 市住建局副局长
宋小燕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王爱明 市规划局副局长
崔文洲 市供气供热管理处副主任
宁康平 忻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利民 忻府区政协主席
安亮东 忻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明祥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
贾俊利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马平 忻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邵国庆 市燃气公司董事长
赵勇宏 市热力公司总经理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设办公室、规划技术组、督促检查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张寿鹏(兼)
副主任:岳俊廷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六科科长
郭华伟 市供气供热管理处供热科科长
解 斌 市环保局大气科科长
史万中 忻府区政府秘书长
卢红卫 忻府区城建局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临时问题和突发问题,全面掌握各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3、负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动态汇总、政策解读、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规划技术组
组 长:崔文洲(兼)
副组长:贾 勇 市发改委资环科科长
李晋华 市经信委能源科科长
霍智勇 市热力公司副总经理
乔贵文 市燃气公司总工程师
成 员:苏中旬 市热力公司技术部部长
谢永利 市燃气公司技术部部长
邹劭峰 忻州供电公司发策部主任
张 凯 市热力公司技术部副部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忻府区报送的各实施主体提出的清洁取暖方案按照专项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审查,指导各实施主体按照规范组织施工;
2、负责对忻府区报送的采用集中供热实施清洁取暖的热力站及管网工程建设方案按照规划和规范标准进行技术审查,指导各实施主体按照规范标准建设热力站、铺设管网、建设检查井等供热设施;
3、对建设完成的清洁取暖建设工程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三)督促检查组
组 长:徐国平(兼)
常务副组长:杨彦清(兼)
副 组 长:高俊林 市纪委执纪监督二室主任
董晓林 市住建局副局长
史国军 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
王 勇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主要职责:
1、负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
2、督查忻府区指挥部、各片区、各项目主体和责任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开展工作;
3、负责对清洁取暖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忻府区委、区政府在组织实施清洁取暖工作中成立指挥部,并划片管理。崔向松同志任总指挥,宁康平、杨利民、安亮东、刘明祥任副总指挥,并分别兼任各片区负责人,指挥部成员由忻府区委秘书长任明生、忻府区政府秘书长史万中和相关乡镇办事处负责人担任。忻府区委、区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组建机构,细化职责,印发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五、清洁取暖工作区域范围
在忻府区提出的“禁煤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域范围实施清洁取暖工程。
(一)在“禁煤区”即忻州城区建成区全面实施清洁取暖工程,范围为东至北同蒲铁路,西至牧马路,南至南环街,北至旭来街。该区域范围无论是各开发建设企业和单位建设的各类采暖建筑,还是“城中村”“城边村”居民仍然没有使用清洁热源取暖的建筑必须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该区域范围包括的“城中村”“城边村”和单位主要有:
1、秦城乡的前秦村、顿村部分居民;
2、播明镇的二十里铺、小檀村、西播明村整村;
3、解原乡的北赵村整村和小奇村、解原村部分;
4、长征街办事处的张家庄整村和卢野村部分;
5、新建路办事处的逯家庄、匡村、北关及居委会部分村(居)民;
6、兰村乡的范野村整村;
7、秀容办事处的南关村、试验场整村和东街、西街、南街及社区部分村(居)民;
8、原使用煤粉锅炉供热的14个供热站点;
9、忻府区人民武装部、188旅泡池营房。
(二)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即东至东外环,西至西外环,南至北杨线,北至部石线区域内任何村(居)民和各企事业单位采暖用户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清洁燃煤或其他清洁能源取暖(不包括“禁煤区”)。
该区域共涉及秦城乡、播明镇、解原乡、东楼乡、兰村乡5个乡镇和3城区街道办事处的31个村。
六、清洁取暖工程项目的确定
(一)“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村级组织、房屋建设或管理及使用单位,要在忻府区指挥部、片区工作组的组织和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取暖方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9月10日前报规划技术组进行技术审查。
(二)“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村级组织、房屋建设或管理及使用单位,申请以接入集中供热的方式实施清洁采暖的,要按照《忻州城区2018年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在8月30日前向忻府区指挥部提出申请,报送城区供热领导组审核。
(三)市热力公司要加快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的确定,为清洁取暖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七、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
(一)各项目实施主体在清洁取暖工程建设中,要积极推广和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为后期运行和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经审核确定的“禁煤区”内采取集中供热方式整村实施清洁取暖的“城中村”,各村村级组织是“城中村”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所属热力站及配套二级管网建设方案的制定,各分项工程的设计,设施设备的采购,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选定,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组织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
(三)市热力公司作为集中供热运营企业,是为采用集中供热实施清洁取暖工程提供供热保障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项目的热力站进站支线和上游一级管网投资建设,负责按《忻州城区集中供热用户入网规定》条件接入集中供热系统用户的并网工程的实施。同时负责为通过审核确定的“禁煤区”内采取集中供热方式整村实施清洁取暖的“城中村”提供热力站建设标准和设备选型指导。
(四)经审核“禁煤区”内各项目主体采取“煤改气”“煤改电”等方式实施清洁取暖的,要在忻府区指挥部、片区工作组的组织和指导下,按照领导组审核同意的技术方案认真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冬季采暖期到来前投运。
八、有关要求
(一)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职能组、忻府区指挥部及各片区工作组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宣传2012年以来市政府关于供热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讲解今年实施清洁取暖工作的有关事项,最大限度取得群众支持,真正按照法制、市场、群众的理念推动供热建设和改造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凡确定的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各职能机构、各相关企业、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居)委要集中精力,抽调精兵强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在10月25日前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为冬季供热运行奠定良好基础。
(三)切实关注困难居民。对特别困难、确实没有能力缴费的村(居)民,忻府区按照政策予以必要的补贴,村集体有能力的也可以按照统一条件给予一定的扶持。
(四)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完成散煤治理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制定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忻府区指挥部、各片区工作组、所涉乡镇办事处、村(居)委和供热企业、供气企业、供电企业要加强协调、相互沟通、密切配合、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工程高质量、快节奏推进。
(六)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参加清洁取暖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正确理解、执行、解析市政府的决定,不在群众中发表消极言论,不做对工作不利的事情。对违反纪律、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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