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17-00331
-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7年12月25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7〕249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多规合一”工作的通知》(晋规委办字〔2017〕4号)要求,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规划的衔接融合,做好我市“多规合一”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意义
开展“多规合一”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深改工作以及中央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国家空间规划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克服当前各类规划繁多、部门各自为政、协调衔接困难、行政资源浪费、标准数据不一等弊端,推动统筹城乡空间资源科学配置。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形成统一规范有效的规划保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规划为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产业发展为导向,消除规划空间差异,形成多规统一、集约高效、功能互补、覆盖全域的规划体系。审批流程再造,有效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强化政府对城市空间、土地开发、产业布局、公用设施、城市生态等的空间管控能力。提升审批效率,确保重要发展平台、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城市转型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思路
(一)以“规划统筹、机制协调、求同化异、底线管控、五位一体、市县联动”为总体工作思路,市政府作为“多规合一”的统筹主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托,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规划,编制全域空间体系规划,划定“多规合一”控制线,建设“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形成有机衔接的规划体系,为深化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奠定基础。
(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差异分析的基础上,统一“多规合一”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技术标准,确立控制线体系,实行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产业板块控制线以及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的底线管控。
(三)建立基于“多规合一”控制线体系有效调控的各部门法定规划联动修改机制,逐步形成动态协调、监督、反馈的各部联动运行工作机制。
(四)有效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提高行政效能。
(五)市政府统筹组织,市县联动,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共同参与,与国家、省相关部门保持畅通对接,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工作。
(六)市政府成立“多规合一”督查组,以季度为时间节点,对各相关单位推进“多规合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总体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后形成书面督查报告,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适用范围、规划期限
适用范围:忻州市全域(2518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
五、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部门协同。“多规合一”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政府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建立、健全由规划、发改、经信、国土、环保等管理部门及政务服务中心为主,林业、水利、农业、交通、财政、住建、文物、商务、统计等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全域规划,底线管控。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科学配置空间资源。强化底线思维,落实生态文明和城市安全要求,明确保护空间和管控措施。
(三)求同化异,提质增效。充分重视“五规”之间的差异,制定消除差异的办法和措施,统一空间规划认识,在数据、标准、范围等方面达成一致,形成共同遵守的“多规合一”规划,为行政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四)平台管控,提高效能。建立统一的“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治理能力。
六、工作内容
统筹协调各规划的主要内容,划定“多规合一”控制线,建设“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达到“一套目标体系、一张规划蓝图、一个信息平台、一套协调机制、一套审批流程”目标。形成“多规合一”规划框架(6+N)体系(6指——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忻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至2030年规划建议、忻州市产业布局规划、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批机制体制改革方案;N指——其他各类专项规划)。
(一)形成一套统一的目标战略。统筹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多部门发展需求,研究分析各规划发展目标差异,结合城市特色,重点对城市定位、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对各自目标指标进行协调统筹,形成一套统一的目标战略,为“多规合一”工作提供方向性引导。
(二)绘制一张规划蓝图。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环境保护规划为约束,梳理相关空间规划中的空间管制分区及其管控要求,制定一套适宜我市资源禀赋与发展需要的控制线体系,将“多规”所涉及的用地边界、空间信息、建设项目参数等多元信息融合到“一张图”上,在“一张图”中划定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等控制线体系,统筹优化配置城市空间资源。
(三)搭建一个信息平台。通过统一全市空间坐标体系和数据标准,搭建由市规划、发改、经信、国土、环保、住建、林业、水务、交通、商务等多部门共建的“多规合一”数据信息平台,实施数字化动态管理,保障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建设项目信息、规划信息、国土资源信息、环境监测信息等一系列空间管理信息的互通共享,为实现部门并联审批、提升行政办公效率提供技术平台。
(四)建立一套协调机制。改革各项空间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在规划联动修改机制、部门协调运行机制、项目生成审批机制、监督核查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建立“多规合一”的各部门专项规划联动修改工作机制,实现“多规合一”管理常态化、动态化、实时化。
(五)创建一套审批流程。创建“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的一表式”审批模式,按照“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审批流程,在不同阶段指定牵头单位,并联审批事项。实行跨部门联合评审,市级项目同级审批合作方式,实现“多规合一”审批流程的便捷性。
七、工作计划
(一)前期阶段(2018年1月一2018年8月)
前期调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技术路线和目标体系。
1.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多规合一”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收集整理“多规合一”工作基础资料,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系规划、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业规划、交通规划、风景名胜规划、文物保护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的文本图纸及航拍图、地形图、地震断裂带等资料。(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地震局、开发区管委会、忻府区政府、原平市政府、各县政府。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制定全市“多规”图斑比对核查、信息入库标准、用地分类统一与控制线体系划定标准与方法,开展市区“一张图”平台空间信息整合数据库,全市“多规合一”控制线汇总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地震局)
4.制定“多规合一”控制线划定标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类规划中建设用地边界不一致问题进行梳理,形成城乡建设用地差异图,研究提出协调的原则和方法。(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规划编制阶段(2018年9月一2019年6月)
全面推开“多规合一”控制线划定工作,分析和统筹协调“五规”主要内容,划定“多规合一”控制线。同步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结合“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同步推进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制。通过全面比对、差异分析、布局调整,消除“多规”及各部门专项规划存在的矛盾和差异,在“一张图”中划定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等。(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2019年2月底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多规合一”工作,提出市区(195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多规合一”初步方案。
3.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域空间规划方案。
4.各县政府、原平市政府组织编制本县市“多规合一”控制线规划,市“多规合一”工作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原平市政府。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信息平台建设阶段(2018年2月一2019年12月)
1.选择信息技术专业单位,开展“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方案设计、平台搭建及信息入库、运行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2.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化平台。梳理国土、规划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确定信息化平台硬件、软件要求,采购设备,完善平台建设。同步开展审批流程再造前期研究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再造审批流程。进行部门内流程梳理,各部门分头梳理部门内项目审批流程,形成一套统一的审批流程,提交市发改委和政务中心。全流程梳理整合,对各部门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梳理整合,形成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问题梳理报告。制定审批流程再造方案,制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并在信息平台中试运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忻府区政务中心、开发区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录入“多规合一”成果。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业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及“多规合一”成果,录入信息平台。对录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修正。同时完成审批流程再造。(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忻州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多规合一”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
(一)“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连生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武宪堂 市政府副市长
郭宝厚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刘云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卫民 市规划局局长
李德刚 市发改委主任
吴瑞峰 市经信委主任
李 军 市国土局局长
徐国平 市环保局局长
李晓明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丁利田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崔向松 忻府区政府区长
王建光 市编办主任
胡永华 市民政局局长
赵志伟 市财政局局长
王连生 市住建局局长
靳 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志宏 市商务局局长
郭元德 市水利局局长
宁云楼 市农委主任
梁晓东 市林业局局长
张正邦 市文化局局长
韩利成 市统计局局长
张俊国 市人防办主任
李文元 市地震局局长
贾朝阳 市气象局局长
(二)“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局长韩卫民兼任,副主任由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忻府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分管副职领导兼任。
办公室下设“多规合一”发展战略组、空间规划组、土地利用组、生态环境组、产业布局组、审批改革组六个工作组。
各县(市、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三)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多规合一”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多规合一”工作推进执行情况;指导各部门开展有关规划工作;提出“多规合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多规合一”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完成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起草工作;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会务工作;对各部门执行情况实施评估和督办;根据工作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县(市、区)“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市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属地“多规合一”工作;协调解决属地内“多规合一”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属地各部门“多规合一”工作推进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有关规划工作;完成各县市辖区内地形图等基础资料测绘工作。
市规划局:牵头负责空间规划组相关工作,做好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工作,定期召开例会,督促各小组工作进度,检点各小组在关键时间节点的工作内容,按期制定简报,上报领导组,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协调各小组日常工作问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会同市国土局组织测绘市区范围内地形图;提出市、各县(市、区)空间规划调整意见;牵头整合、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发展战略组相关工作,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库,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组织整理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库,提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空间布局意见建议;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各类规划融合衔接。
市经信委:牵头负责产业布局组相关工作,编制到2030年的产业布局专项规划,明确2020和2030年的产业发展目标、布局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国土局:牵头负责土地利用组相关工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预测并提出到2030年土地利用指标体系,提出空间规划配套土地利用及管理政策建议;提交采空区范围、划分及相关管控要求;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提出“十三五”期间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意见;会同市规划局组织测绘市区范围内地形图。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生态环境组相关工作,提供面向2020和2030年的环境目标指标体系,开展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开展环境功能区划编制,明确产业门槛、提交限制产业发展清单,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成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审批改革组相关工作,做好审批流程再造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编办:配合完成审批改革组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住建局:牵头提出全市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意见;牵头做好全市环卫设施、园林、市政设施、城建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做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牵头做好提出开发区范围内各类相关规划的意见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忻府区政府:牵头提出忻府区各类相关规划的意见;牵头做好各中心区域、乡镇区域内相关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农委:牵头做好全市农业规划;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生态环境组相关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财政局:负责“多规合一”资金筹措拨付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做好全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水利局:牵头做好全市水域、水系、水资源规划及其各项子规划;划定湿地、河渠、湖、库等水域水系蓝线,明确管控要求,制定政府保障措施;划定现有和规划各类防洪设施(堤防、滞洪区、缓洪池等)用地,明确管控要求;开展水资源承载力研究;划定水源地、泉域等各级保护范围,明确管控要求;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林业局:牵头做好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商务局:牵头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文化局:负责市域范围各类文保单位、文物古迹、文物埋藏区资料收集、整理并提出规划意见;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地震局:负责市域范围地震断裂带等资料收集、整理并提出规划意见;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统计局:牵头做好全市统计数据整理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民政局: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气象局: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人防办:牵头做好人防工程规划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多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多规合一”工作作为深化改革、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内容,责任到人,切实推进。
(二)强化领导责任。市“多规合一”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办公室要切实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多规合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细化工作目标。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全市工作方案,制定工作细则,落实责任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报领导小组审查。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将规划编制及信息平台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各县市将规划编制及信息平台建设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五)推动成果共享。“多规合一”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覆盖广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基础资料、规划成果和信息平台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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