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000014347/2021-03053
-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09日
- 标 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等六个专项规划的批复
- 发文字号:忻政函〔2021〕171号
- 废止日期: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等六个专项规划的批复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综合管廊等六个专项规划的请示》(台管委〔2021〕1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供水工程专项规划》《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供热工程专项规划》《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电力工程专项规划》《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电信工程专项规划》等六个专项规划方案。
二、原则同意六个专项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和规划面积。规划期限:2021—2035年,规划范围:台怀镇、金岗库乡及石咀镇三个区域及连接通道,规划面积7.84km2。
三、原则同意六个专项规划确定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如下:
(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确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管廊、入廊管线及配套工程。综合管廊北起台怀镇大光明寺,南至石咀镇炭窑坪村,全长29.65km,入廊管线包括给水、污水、热力、电力、电信,管舱断面为单舱断面和双舱断面。配套建设两座监控中心,单座占地面积为2500m2。
(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供水工程专项规划》确定至2035年最高日总用水量为12024m3/d,包括新建或改造水厂6座,分别为改造东庄水厂,新建光明寺水厂、竹林寺水厂、南梁沟水厂、大插箭水厂及石咀水厂;新建配水管网75.5km,管径为DN150〜DN300,新建智慧水务系统等内容。
(三)《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确定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为15000m3/d,占地面积为2.5公顷,配套新建污水管网73.3km,管径为DN300〜DN800。
(四)《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供热工程专项规划》确定规划总采暖面积371.49万m2,采暖热负荷为305.63MW。热源采取集中和分散式供热,其中规划大型热源厂2座,分散燃气锅炉房8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座燃气锅炉房和1座大型热源厂,改扩建1座大型热源厂,配套新建供热管网10km,管径为DN150〜DN800。
(五)《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电力工程专项规划》确定新建110kVA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为2×50MVA,占地面积为1.15公顷。配套建设10kV开关站10座,分别是台怀镇5座、金岗库乡3座、石咀镇2座,铺设变电站到开关站10kV电力管道79.3km。
(六)《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电信工程专项规划》确定至2035年实现光纤接入网对所有区域的覆盖,所有家庭、企业用户具有不低于100M的宽带网络接入条件;移动电话普及率将达到120%,5G实现所有区域的无缝覆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接入机房3座;新建96座5G基站;新铺设电信管线118.74km,管材为七孔梅花管;新建智慧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网络系统等内容。
四、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严格规划管理,规划实施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未批先用、违反规划实施等违法行为。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