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567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张世元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垃圾彻底分类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品质和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关于您提出的“由专门的公司来做收运垃圾这个事情,把政策支持直接给到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建议。2019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忻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19〕71号),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组,成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之后由市住建局牵头相继出台了《忻州市改善人居环境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75号)、《忻州市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0〕61号)、《关于修订印发忻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86号)、《关于忻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10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建办发〔2021〕50号)等文件,对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同时我局鼓励和支持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先后与定襄县、忻府区签订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协议,与原平市、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签订了城乡生活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协议,新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量1050吨/日。完成了环保教育基地建设,开办了以“新生”为主题的环保展示,是我市第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基地。为满足集中处置需要,积极推进忻州市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等建设工作,率先在我市东部建设“固废综合处置(静脉)产业园”。
关于您提出的“鼓励垃圾分类的居民,对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处罚,奖罚并举,先解决分类后如何处理,再解决大家不分类的习惯,从根本解决白色垃圾和各种垃圾乱倒问题”的建议。在2022年1季度市城管局提请市政府印发《忻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强短板补弱项工作方案》、《忻州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忻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制度》等文件,从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源头减量、设施体系、组织动员、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治理、文明习惯养成等方面下功夫,聚焦重点突出问题,逐项整改提升,补短板强弱项,查缺项补漏项,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为推动我市转型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建设更有序、更干净、更美丽的忻州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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