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忻州市住建局、财政局共同组织了忻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第二批示范项目验收会。会议邀请省住建厅、财政厅相关领导组成验收指导组。山西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太原理工大学等单位相关专家、市住建局副局长董成俊参加了验收。 

  验收组上午实地查验了忻州市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工业余热供热项目、祥粟小区、鑫领苑小区、阳光小区、东方新天地和福祥小区水源热泵供热项目和东方家园物流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水源热泵供热制冷项目等7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并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汇报,下午在住建局会议室召开了验收评审会。 

  省住建厅张凯瑞副处长对忻州的项目实施给予了充分肯定。专家组对验收项目会诊把脉,提出了对项目设备加装流量监测装置、项目资料需有打井记录等指导性整改建议,市住建局副局长董成俊要求项目单位一定要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落实,以保证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