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忻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各方面,明确提出把法治打造成忻州“金字招牌”的目标。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重点工作直接部署、重点环节加强协调、重点任务认真督办,做到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4次、专题会议6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00余场,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等内容,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深入人心,提升各级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科学谋划、积极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印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和《关于2020-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申报程序、步骤、标准、评估评审和115项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区和各市直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三年工作计划》,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科学谋划;组织相关法治领域专家和工作力量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并完成《忻州市“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忻州市“十四五”法治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依法治市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推动等职能作用,出台《法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协调联络工作办法》《调查研究工作办法》《专家决策咨询工作办法》《信息报送工作办法》等制度,构建了法治建设工作运行制度体系,搭建了全面依法治市的“四梁八柱”。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率先出台《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和落实情况。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专项工作考核,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办法》和《县(市、区)26项考核细则》《市直单位16项考核细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导向。

  (四)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依法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出台《忻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办法》,在贯彻执行省政府274号令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为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供指引。以加强立法工作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为切入点,出台《忻州市规章制度制定办法》,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延伸至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政府合同等各类政府涉法文书,明确审核程序、标准及送审材料目录等,在审核工作中做到有据可依。二是全面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建立以司法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要文件草案、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积极作用。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关于在国有企业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各级各部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给予保障。目前,市、县两级政府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全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齐了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整合执法主体和实施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印发《忻州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市场监管、卫生监督、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深化文化旅游、农林水利、商务流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探索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行政执法活动公开公正透明,确保监管有效到位。继续深入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落实,梳理行政复议事项。严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全省首家申领制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作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全国市级联系点,在全省率先探索研发市级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完善相关功能,忻州经验在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会上进行推介。三是进一步推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结合忻州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州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通知》,着力完善规范文明执法相关制度。四是着力打造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组织法律工作人员赴忻州古城、云中河景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法律服务10场以上,帮助企业解决证照办理、合同签订、矛盾调解等遇到的经营问题,融洽了亲清政商关系。

  (六)全面启动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试点工作部署和主要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牵头的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宣传、督察考核六个工作推动小组。起草《忻州市开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经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审核通过,印发全市实施。召开全市“三位一体”会议启动试点工作会议,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各县(市、区)全面启动“三位一体”试点建设工作。

  (七)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在继续深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示范市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整改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在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营商环境、问政监督等方面组织加强法治化建设,对各创建单位进行全程指导,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成功申报创建全省“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示范项目”;向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申报“中国法治政府奖”,完成并提交工作报告和印证资料;第二次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完成申报报告编制、印证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并报送中央依法治国办审核,目前已进入实地核查阶段。同时,组织部署我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市本级、原平市、河曲县、定襄县、忻府区开展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实地评估、验收评审等工作,全市成功创建5个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和项目,占全省六分之一。

  (八)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编制、场所、人员建设,全面推进市、县(市、区)行政复议改革。加强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落实行政 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研究分析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九)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普法大格局。在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法治教育被普遍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培训当中,“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效较为明显。加强以案释法,组织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学法、用法宣传。利用短信平台持续发送法治短信,积极营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社会化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紫檀公园规划建设为我市的宪法教育、民法典宣传、廉政警示育和公民普法教育基地,完成选址勘察、方案优化、项目评审、项目公示、招投标和建设等系列工作,2021年7月正式对全体市民开放。

  (十)通过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考核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推动将法治建设专项考核纳入市、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省首家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办法》和《忻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估考核表彰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必考内容。2021年11月,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市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部署,制定《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工作方案》,组建考核专班,对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年度述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查,对全市94个市直单位,14个县市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进行法治建设考核,将考评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赋分体系。

  (十一)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建设。一是加强矛盾调解机制建设。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开展行政调解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将构建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纳入领导干部抓稳定的政绩考核,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调解机制,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基层调解员队伍选任、培训、管理等制度。二是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三是加强市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通知》,为我市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提供政策依据。四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司法行政等部门作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共有各级调解委员会4697个,调解员13618人。我市14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实现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全覆盖。五是建设务实管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落实律师权利保障和违法执业惩戒、公证过错责任追究、鉴定人出庭、仲裁员信息披露回避等制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十二)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忻州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く山西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措施。对全市第一批法治乡村进行命名,组织第二批市级法治乡村申报创建工作。组织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赠送各类法治书籍20000余册。

    二、工作打算

  2022年是忻州市全面推进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试点建设之年,我们将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积极推进忻州市及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县,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和率先突破。

  (一)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一是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推动各级各部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实现法治工作机构、法治专门队伍及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组织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开设专栏等形式,全面准确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工作。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11个方面的要求,一项一项抓实抓到位。

  (二)全市域、全方位推进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试点建设。聚焦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统筹综合协调、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宣传报道、督察考核6个工作组,健全完善“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纳入“13710”系统全程督办,项目化、标准化推动试点建设各项任务开展,同时做好总结提升,为更好服务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法治保障。

  (三)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城市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等相结合,持续培育先进典型。持续巩固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试点项目成果,重点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营商环境、问政监督等方面的法治化建设,全力迎接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项目的实地核查。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和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好创建过程中的难点、堵点。2022年继续培养申报3-5个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或项目,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市县标准》指标体系落实好各项工作。

  (四)聚焦短板弱项,持续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沟通上下、协调内外的职能作用,持续推动市、县(市、区)解决好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改革中遇到的指挥协调、政策指导、执法程序、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建设、装备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障碍。推出一批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推动解决一批当前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的现实问题。配合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全面提升依法治市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普法方式,拓宽普法路径,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结合起来,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拓展普法范围,把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基层群众以及有关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纳入重点普法对象,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使法治在全市深入人心。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发挥全市各级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制定法治型干部培训提升计划,把法治培训作为各级干部的必修课,提升各级干部法治素养。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化依法治校、深化依法治企、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过程、效果有机统一,注重法治宣传的保障、评估、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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