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忻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与法治忻州建设全局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入研讨交流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将各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2022年12月,市政府率先建立了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并制定了2023年学法计划。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山西干部在线学习重点课程,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党委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以系统谋划为牵引推动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坚持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重点工作直接部署、重点环节加强协调、重点任务认真督办,做到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以规划落实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蓝图实现。印发《关于2023年在全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实施方案》,明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申报程序、步骤、标准、评估评审和108项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区和各市直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以“述法”全覆盖为驱动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压实。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专题述法的通知》,全面推进述法工作开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2022年度述法工作会议,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增强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忻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细化,解决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存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识模糊等问题,既是多年来重大行政决策忻州实践的经验总结,也体现了我市试点建设的示范性和标杆作用。二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忻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三是充分发挥各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着力把好规范性文件入口关、审查关、备案关、清理关“四道关口”,确保市政府及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坚持依法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深入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单位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逐步下放乡镇执法权限55项努力形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县、乡联动协同执法体系,实现执法重心和力量下移。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印发《忻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我市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办(换)执法证件等相关工作,对全市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数据录入及审核申报工作。三是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忻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忻州市落实“五有”套餐创优营商环境配套实施方案(暂行)》,统筹推进“五大环境”建设,特别是治理“新官不理旧账”方面,通过构建问题线索收集月报告机制,极大的解决了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顽疾。 

  (五)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好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复议资源集中优化。按照《山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市已完成行政复议集中,实现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二是复议渠道更加便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向社会公布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名称、申请电话、邮寄地址、工作主要职责等重要信息,为人民群众找准复议机关,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救济渠道。三是夯实复议保障工作。市本级及14个县(市、区)行政复议机构均已完成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得到了集中加强。四是制度建设方面,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议组和审理办公会集体决策的案件审理机制、引入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办案的工作程序机制和对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纠纷机制,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六)坚持普治并举,夯实法治政府社会基础 

  制定了忻州市“八五”普法规划,开启“八五”普法新征程,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把普法依法治理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开展《民法典》、疫情防控等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基层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持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忻州市共培训“法律明白人”8800余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点带面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忻州市成功申报2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教育基地。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等组建成立了人民调解中心,强化诉调对接,利用多元调解平台,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妥善有效化解继续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便民工程 

  (七)完善公正司法制度,捍卫公平正义 

  坚持把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了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捕诉一体化办案体制全面确立。主动作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创新和拓展“互联网+”新形势下检务、审判公开,扎实推进“阳光司法”,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八)全力推进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 

  加强市域“一体建设”试点整体谋划,建立健全了“创建+整改+督导+提升”的一体推进工作机制,闭环推进全市域“一体建设”试点各项工作落实。制定了《忻州市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5方面25项重点法治建设工作,分解纳入市“13710”督办系统按月持续推动落实,实现线下督察指导和线上“13710”系统督导全方位推动落实的工作模式。印发《忻州市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省督察通报和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聚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彻底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制定出台《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忻州市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忻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持续加强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市“一体试点”建设工作争先布局、率先发展。 

  (九)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引领推动法治建设质效提升 

  在继续深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示范市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整改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在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营商环境、问政监督等方面组织加强法治化建设,对各创建单位进行全程指导,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全国共评出35个获得第六届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奖项,我市榜上有名。各级、各部门按照《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建立抓落实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偏关、五寨、岢岚、代县等县聚焦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突出法治建设工作重点,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亮点、出效果。 

  (十)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以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为抓手,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积极申报4个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36个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89个第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学法,层层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集体学法与个人自学、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等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出台《忻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从工作目标、学法原则、学法范围、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组织保障、讲法主体等方面,切实推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制定《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和落实情况。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专题述法,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专题述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专项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印发《2022年度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工作方案》《县(市、区)100项考核指标》《市直单位96项考核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导向。 

  三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把落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作为贯彻实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做好编制、审核、报送和公开工作。编制、上报忻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对政府各部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开展业务指导。 

  三、工作打算 

  2023年,忻州市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化推动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忻州市及各县(市、区)创建省级、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和率先突破。 

  一是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建立健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中长期学法计划,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组织法治专题学习和讲座,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专家辅导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二是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情况列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会议述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依法治县(市、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打通中央、省委及市委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市、县(市、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市县乡统筹衔接,事有人干、责有人担,工作高效规范运转。建立健全法治督察、目标责任考核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法治建设“督考一体”工作机制 

  三是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延伸覆盖。对标2035年全面依法治国远景目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城市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等相结合,突出法治服务太忻经济区建设理念、强化“三位一体”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引导、示范作用,持续培育先进典型。积极参与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23年,推动忻州市及14个县(市、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2个,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3个以上。 

  四是严格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加强行刑衔接信息平台联合运用。加大涉企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执纪监督责任追究机制。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和强化乡镇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范围、执法队伍配备、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建立等事项 

  五是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有机融合。加强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合规经营、矛盾纠纷化解等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运用法治思维、依照法律程序做好社会稳定维护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六是不断深化法治服务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实施民法典,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权益。贯彻落实惠企纾困政策,推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到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安商护企秩序维护,加大涉企法治服务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全面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证明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清理简并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并联审批等制度。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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