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健康申报有关要求的公告》解读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自2023年8月30日起,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同时,海关总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对健康申报内容进行大幅优化,入境申报内容由18项简化至10项、出境申报内容由17项简化至9项,仅保留个人相关信息、旅居史、健康状况等内容,优化调整后的《健康申明卡》将于近期上线。
健康申报是海关依法实施的一项疫情防控制度,也是实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预防的重要手段,其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受入境、出境检疫的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当前,世界卫生组织虽已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全球疫情流行并未结束,病毒还在不断变异。同时,猴痘、霍乱、登革热、疟疾、拉沙热等多种传染病仍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流行,国际间人员往来逐步恢复加快了传染病的跨境传播。健康申报制度仍是应对当前全球传染病疫情复杂形势,做好口岸“多病同防”的有效措施。所有病例健康申报信息均通报地方疾控部门进行后续追踪管理。
海关总署提示,出入境旅客应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等口岸卫生检疫工作,如有隐瞒或虚假填报,造成疫情传播,将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在出入境途中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交通工具乘务人员,配合做好自我防护,并及时向海关申报,以便尽快获得检疫排查和后续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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