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忻州市外事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为忻州外事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办党组书记、主任李秀云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始终树立法治信仰,尊崇敬畏法治,坚持作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的先锋和表率。

  (一)带头开展法治理论学习。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精读熟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带领班子成员重点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领导班子整体法治素养整体提升。亲自抓好单位的学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部署学习任务,通过好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强国APP、主题党日等载体,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学法覆盖率100%。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于一些比较重大的事项坚持党组会议研究解决,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党务政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机制。

  (三)对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普法与党建文化、传统文化等有机融合,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

  二、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抓住我市作为先行试点的优势,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组建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李秀云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安昊拯任副组长的市政府外事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二)理论指导实践,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召开后,我办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对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普法宣传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重点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宪法。我办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普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扎实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公开庭审、召开专题会议交流经验体会、领导带头领学《宪法》等方式,树立宪法权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按照“八五”普法要求,我单位重点宣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各项党内法规。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在单位掀起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思想热潮。

  深入学习外事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外事工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我办利用周例会制度,对《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与外事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定期温习,对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解读进行及时学习转载,强化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大局意识。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实践活动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办持续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通过举办活动,全市公民出境旅游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并营造了政府部门及时预警、行业机构积极响应、公民自觉防范的良好氛围。

  11月先后多次深入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忻州经济开发区、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进行专题调研座谈,在深入调研如何加强推动外事与外经、外贸、外资、外智的部门协同、融合发展的同时,对境外公民安全领事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实地宣传讲解,为共同助力忻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外事力量。

  12月13日至16日,市外事办组织2021年全市外事干部新发展理念专题培训,海外领事保护和涉外管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作为重点课程加以讲解,15日下午,专门组织全体学员赴市国家安全教育基地进行现场观摩学习,观看境外安全防范专题教育片,全市外事干部法治思想得到极大提高。

  我办还利用门户网站,发布转载各类法律知识,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围绕领事保护、国家安全教育、疫情防控等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宣传,对防范电信诈骗、禁止高利放贷、保护个人信息、维护国家安全、抵制网络谣言等配合生动形象的案例和插图予以说明,增强宣传教育成效;刊登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等领域的法制宣传文章,利用网络影响力扩大宣传范围,通过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结合外事工作实际,采取多样化普法宣传形式

  一是巩固传统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优势作用。2021年2月,我办分别通过市电视台投放“安全文明出境游”公益广告和春节出境游温馨提示、在《忻州晚报》刊登《出境游,请牢记12308》《文明出行新常态、畅游境外中国年》等文章,提醒号召广大市民出境游期间提高安全意识,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旅行目的国法律法规,理性依法维权,展示忻州出境公民的良好形象。二是注重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体手段开辟法制宣传新阵地。不断完善互联网宣传平台,在市外事办门户网站上不定期发布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相关的资讯和宣传知识;在网站“涉外资讯”栏目及时登载各国出行注意事项;在“精神文明创建专栏”登载了扫黑除恶、禁毒等法制宣传内容;在疫情防控期专栏发布全省新冠疫情最新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通过不断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和宣传方式,增强法制宣传生动性和实效性,提升宣传效果。三是发动基层力量,强化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摸查在忻外籍人员情况时,通过各县(市、区)外事办,为外籍人员发放多语种疫情防控倡议书,号召其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苗接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四是持续推进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上级部门的法治规划,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培训,讲解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书本学与网络学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运用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强国APP等线上途径,保证人员学法时间和学法效果。通过年终检查考核,提升干部学法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对学习培训效果的考察,确保干部职工扎实学法、切实用法,着力营造“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浓厚学法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法治制度建设。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二是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三是创新学习方法,建立法治知识领学制度。由干部职工轮流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大家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深记忆,增强学习效果。

  (二)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服务对象宣传指导,推进普法阵地建设,推动普法工作全面深入进行。将领事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作为系列活动进行常态化坚持,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了解领事保护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海外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海外安全防范能力,有效规避安全风险,塑造忻州出境公民安全文明旅游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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