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有效压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施工单位项目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三、晨会时间
“晨会”应于每天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完成。
四、晨会内容
安全“晨会”主要分四个步骤开展:
(一)“晨会”点名。施工单位各作业班组到指定地点集合、列队,班组长点名。
(二)“晨会”检查。班组长要对拟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安全防护用品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安全“喊话”。
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应将当天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告知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等。班组长要对本班组当天工作任务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不安全因素等提出警示,布置预防措施;对作业环境、危险源情况进行交底,并提出明确要求。如高处作业注意如何进行防护、需远离哪些隐患点;木工、钢筋工注意防护何种机械伤害、何处存在坠落伤害;电工需正确使用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严禁带电作业,随层配电哪些地方存在安全隐患;有限空间作业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如何做好通风工作等。要求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检查作业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工作点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隐患整改完成后方可开始作业。要求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不得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违规拆除或挪动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及电气(器)设备等。
(四)安全管理反馈。
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应听取作业人员对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等方面提出的安全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班组长总结前一天工作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或存在的隐患进行点评、分析,表扬、鼓励表现突出的作业人员;对于发现的“三违”现象进行批评。
五、实现目标
通过推行用好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企业职工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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