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18-10032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20日
- 标题:忻州市住建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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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0日
忻州市住建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11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本方案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和务求实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 “五公开”),助力做好各项工作,打造法治、为民、服务、效能、诚信、廉洁的“六型”单位。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局机关财务科、直属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局机关网站(zjjsxxz.gov.cn)或财政部门网站集中公开各单位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全面公开财政决算信息。(局机关财务科、直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35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18〕62号)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二是要围绕做实投资硬件、持续改善基础建设,及时公开国省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城乡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九龙岗二期等重点项目实施过程、推进情况及社会效果等信息。(局机关节能科、村镇科、市房管局、园林局负责落实)
3、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深化“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着力做好促改革、调结构、增动能等重大改革事项的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我市先行先试重大改革事项方面的信息。
一是要推进去库存工作信息公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房管局、村镇科按职责牵头落实)
二是要推进降成本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及时公开、定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并享受“减、免、缓、帮、扶、替”的优惠政策。(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4、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的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时,要公开征求意见、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新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一是要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住建局网(zjjsxxz.gov.cn)集中发布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群众监督,推动行政机关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二是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住建局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
三是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局机关行政审批办、城建监察支队负责落实)
推进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公开
5、推进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行业检查“一张表”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公布。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建筑安全站、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政策解读主体,严格审签报批程序,将政策解读贯穿于政策制定、发布和执行全过程。明确舆情回应主体,把握重点舆情标准,着重收集涉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信息,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舆情信息等。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局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
(三)强化公开平台管理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以及省、市政府网站管理相关要求,严格规范网站名称、域名和标识管理。加强网站内容建设,突出网站功能定位,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等功能。扎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局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在继续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 “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开设备案和内容管理,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网络互联互通的优势,实现各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功能优化融合。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局机关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后,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局机关信息中心、房管局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2、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局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3、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出台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持续加以推进,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局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发布信息,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将涉及本单位、本科室的政务信息及时报送局机关信息中心,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联 系 人:董春兰 陈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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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302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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