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和政府法治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落实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结合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强化了“一把手”负总责,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了党的领导真正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山西神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史利岗律师为首席顾问的五人律师团为市住建局法律顾问,听取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2019年法律顾问先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条件等相关问题及各类信访问题、规范性文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时对行政处罚案件提出了法律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沿着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力运行监督的制约机制,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设。
1、印发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2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法函〔2019〕776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60号),促进我市住建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住建建设,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三项制度的落地落实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2、编制《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
为扎实推进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60号)、《忻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照式样的通知》(忻司发﹝2019﹞47号)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已经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2019年我局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主体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汇总了各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基本信息,对委托执法主体资格和已申领证件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换领及新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最后确认需换发山西省行政执法证共20人,新申领人员共12人。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晋建法函〔2019〕851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特制定《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忻建函[2019]143号),要求各单位按照省厅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逐一对照检查,分析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定期进行整改。住建局局机关采取单位自查的方式对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5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共收到罚款192050元,同时在对案卷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了案卷评查评分表,均为合格。
(三)制定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完成各项普法任务。
为强化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积极进行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普法职能和执法实践,对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及拟重点开展的普法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201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营造全局上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在“依法行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及重要部门法颁布时间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普法责任单位统一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走上街,进企业、进工地,采用多媒体、发传单、现场宣讲等方式,使法律法规制度深入人心。
(四)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一方面,积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今年我局组织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了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七五普法”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另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组织法律讲座,还派专人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重点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科学、依法、规范、公正、创新”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方式,实施制度化、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执法体系
2020年我局要加快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的问题;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条件。
(二)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充分利用普法载体,围绕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工作的社会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栏、网站等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普法信息,营造宣传氛围。利用工地广场、新闻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建设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城市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法制培训工作力度
1、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
2、要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利用本次机构整合的契机,梳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执法依据,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专业法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住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以提高住建系统执法依法办事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完成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法规文件汇编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准备在2020年完成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执法水平。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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