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单位)职责
(一)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
1、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 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 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合作交流;
9、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忻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忻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
参与拟订并贯彻实施医疗保险政策;
指导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
负责市级统筹、市级调剂业务的管理;
经办市直管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业务;
完成忻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忻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
忻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我单位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共十三张,详情见附表:
一、2023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不含上年结转)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不含上年结转)
十、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年预算)
十三、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表(上年结转)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10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5.88万元,上年结转469.71万元,比上年减少6098.01万元,下降74.33%;本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105.5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1635.88万元,上年结转469.71万元,比上年减少6098.01万元,下降74.3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单位预算中包含三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城乡居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市直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新冠疫苗财政补助资金,2023年度预算中前两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列为市本级待分配预算,新冠疫苗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未列入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收入2105.5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35.88万元,占77.69%;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单位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469.71万元,占22.31%。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支出预算210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68万元,占25.92%;项目支出1559.91万元,占74.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05.5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1635.88万元,上年结转469.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4.29万元、农林水支出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5.88万元,比上年减少6567.72万元,下降80.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单位预算中包含三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城乡居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市直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新冠疫苗财政补助资金,2023年度预算中前两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列为市本级待分配预算,新冠疫苗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未列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5.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 0%; 外交支出 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7万元,占3.03%;卫生健康支出1534.58万元,占93.81%;农林水支出5.6万元,占0.34%;住房保障支出46.13万元,占2.8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4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 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增加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未变动,预算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忻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所属忻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忻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等2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11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减少1.12万元,下降1.08%,增加主要是2023年有新增退休人员。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忻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8.61万元。
十、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忻州市医疗保障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0.2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附表说明)
我部门2023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绩效管理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单位资金使用及支出的绩效意识。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全覆盖,将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主要用于支付医保信息系统建设、资产购置经费、市直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1-6级伤残军人医疗费、建国前老工人医疗费等。
2023年忻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18个项目中包含5个上年结转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0.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69.71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单位有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办公用房由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无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八、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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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忻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忻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3、2023年忻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