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信访、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组办公室(机关党总支)。承担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及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新闻发布、处理法律事务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权力清单的梳理规范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务改革科。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举措。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市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公布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相关事宜。指导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 承办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和费管科(内审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决算、收费事项收缴、资金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招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务信息管理科。统筹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政务信息大数据、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建设、集约利用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县(市、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实现全市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依法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统计工作。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和考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运行监管科(“互联网+监管”协调科)。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推动实施。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以及部门间并联审批业务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派驻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所涉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建设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负责汇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和效能考核工作。指导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现场勘验科。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勘验、核查和组织实施联合勘验及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组织拟定行政许可事项勘验办法。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规划管理科。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工作。负责规划、城市绿地、文物、水利、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相关事项的审批。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投资项目科。负责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负责企业(含外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招标方案核准。负责煤矿(含洗选煤厂)设计审批。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成立前审查。负责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生态环境科。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核与辐射等相关事项的审查、审批、备案及对应审批目录的调整、划定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建设工程和公用事业科。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审批及竣工阶段等相关事项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商品房预(现)售许可,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工作。负责燃气、用水、人防等相关事项审批、备案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登记注册科。负责规定的市场主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和企业非登记事项的备案。负责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负责有关类型合同格式条款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农业农村水务科。负责对涉及河道管理、取水用水以及渔业、林业、农牧等相关事项的审查和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市场管理科。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粮油、商务流通等相关事项的审查、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社会事务科。负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交通运输科。负责交通运输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资质认定科。负责主体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的审查、审核和认定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及本单位内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忻州市雁门大道南街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0350-3022533 传真号码:0350-3022533
五、办公室负责人:赵鹏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