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索引号:000014347/2022-00154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政府法制
- 发文机关: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14日
- 标题: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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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1日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报告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行政审批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积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忻法治字〔2021〕2号)、市委办《印发<关于忻州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举措>的通知》(忻办字〔2021〕89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2021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忻办字〔2021〕16号)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总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就我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市行政审批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握全面依法治市要点重点,秉持以法治理念引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主要举措有: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为全局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局领导亲自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未来法治建设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对法治工作队伍和领导干部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对我局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2.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强化结果导向,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统筹疫情防控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2021年忻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忻办字〔2021〕16号)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
1.充分发挥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推进法治建设模范作用。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做好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引领作用,将法治建设列入2021年局党建工作要点,出台了《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案。
2.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法治理论学习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就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局党组研究通过并印发了《党组中心组学法清单》,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达12次,同时还对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就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不断深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尊法守法意识,推动全局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按照“八五”普法工作有关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印发《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狠抓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
1.根据结合工作实际,就开展普法工作进行积极安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目标,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义和实施要点,同时深度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1月19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党组带头学习。局党组严格按照《市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将普法学法纳入党组学习计划,把抓好法治学习和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集中学习、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等方式,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制定了普法责任制方案,实现了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化管理。要求全局上下就政府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同时针对各科室职能职责和承担办理的业务不同,要求其针对各自业务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深度学习研究,掌握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在确定规定学习动作的同时,要求各科室结合自身需要开展自选学习,全方位实现法治宣传到点、到位、到面,确保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3.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围绕全局中心和业务工作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为强化全局工作人员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加深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的领会,市行政审批局印制《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忻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等宣传册,并在政务中心显示屏等宣传版面中进行循环播放,共印制学习手册300本,宣传资料1000份,滚动播放宣传片30余条。印发《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市审批系统《国家安全法》普法活动,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各项活动,普法活动成效显著。
4.积极运用新媒体,创新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手段。我局在普法宣传中,把握每个普法节点,积极创新宣传手段,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渠道,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法律法规。此外,通过制发和播放大量法治宣传资料,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同时,积极按照市委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按时推送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信息。
5.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提升普法深度和专业化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局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积极依托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针对各业务科室常用法律法规,邀请法律顾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就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普法工作的深度和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审批工作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按照依法行政有关要求,在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三项制度。通过梳理划转事项,将我局行使的职权全部公开,并通过梳理制作了规范的办事指南,通过网络和线下等多种途径向公众发布,确保公示到位。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从受理至决定,全过程留痕,全部手续全部按照档案留存要求留档存档,在涉及现场勘验和方案审查的事项时,现场勘验全过程视频记录,并制作了规范性表格,确保勘验工作合法依规开展,方案审查全程记录,留存纸质档案。在涉及重大行政审批决定时,按照法制审核要求,提请局法治审核机关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积极就相关问题咨询法律顾问,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后报局领导审核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审批决定依法依规作出。
2.强化制度规范。为确保局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转,我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局法规科法治审查、局法律顾问审核的基础上,在原有行政执法《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24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市行政审批局内部形成了合法、高效的运转体系,保障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开展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加强行政审批队伍建设。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为确保依法合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我局积极与市司法局对接,2021年度组织开展了两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工作,完成了新录用13名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执法证申领工作,目前,所有参与执法的工作人员都申领了执法证。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干部培训力度,强化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以法治建设为牵引,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1.继续加大行政审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1)对应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出台《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4项,下放管理层级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16项,并对《忻州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向社会公布。(2)加快推动向开发区赋权。形成市级赋权目录共1370项,县级赋权目录1880项,做到应赋尽赋、应领尽领,努力实现“区内事、区内办”。(3)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草拟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中央层面和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99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县清单管理。截止11月末,按4类改革方式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5754件,惠及企业13153户。(4)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出台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发〔2021〕13号),提出了工作任务、目标、步骤,并制作工作规程、各类模板。汇总全市各部门证明事项,形成《忻州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忻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两清单,并向社会公示。(5)推进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出台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58号),忻州经济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类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中。全市承诺制试点项目数为309个,占全市备案类项目83.51%。开发区(园区)承诺制试点项目数为78个,占开发区(园区)备案类项目97.5%。(6)推广复制自贸区经验做法。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为市场主体同步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并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领取、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开展企业“套餐式”注销服务,通过企业注销“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清税信息共享、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自动推送企业简易注销和清算组备案公示信息,简化了注销环节,节约了企业注销时间。开展电力“免审批”服务,在政务服务网公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一件事套餐并联审批办事指南》,对长度不超过120米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绿地等免除审批。
2.权力公开透明,动态调整各类清单。(1)对《忻州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全市34个部门3842项权力事项,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市直部门网站全部公开,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2)公布四办清单1012项,即马上办(78项)、网上办(696项)、就近办(132项)、一次办(106项)。(3)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中介事项清单57项。(4)牵头梳理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为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市级各单位部门对本部门公共服务清单进一步梳理完善,形成《忻州市市本级2021版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梳理604项,各部门同步录入政务服务平台。
3.实行阳光审批,规范廉洁服务。(1)依法设定权力层级。将行政审批的受理、踏勘、审批三权分离,实行“分段管理、人员独立、分权制衡”,厘清权责边界,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从源头上杜绝权力寻租,成效明显。在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帮办、代办、容缺受理制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2)规范勘验和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局印发《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勘验和评审专家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专家执业行为,提升评审质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确保行政审批勘验和评审公正、公平、公开。(3)加强“12345”热线建设,推行“一条热线管便民”,加强热线整合,完善热线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民生需求,办好百姓身边事。
4.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1)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市、县两级审批事项90%达到四级网办;电子证照汇聚至省证照库70种49003个,数据量全省排名第二。(2)建立帮办、代办联席会议制度,线下定期调度研究,服务项目建设,今年将推进78项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帮办代办。(3)强化一次一评、一事一评,2021年上半年,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全省前三。
5.开拓创新,开展“三个一”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活动。(1)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截止目前,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达到省要求的100%三级网办深度、90%四级网办深度。(2)推行“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围绕公民生活、市场主体经营需求等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整合联办。目前,市本级已在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319项一张表单申请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各县(市、区)正在按省要求推出高频“一件事”套餐。(3)探索多勘合一。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劳务派遣许可审批,民办非企业设立教育机构、培训学校的设立探索多勘合一模式,即勘验一次,一表多用;并且70%以上现场勘验采取视频勘验方式。
(六)以评促改,全力创优我市营商环境。
1.明确了营商环境领导组。建立了高位推进的责任落实机制,提请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18个指标专项小组,相关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
2.明确了营商环境指标的内涵和外延。组织专人研究《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填报指引》、《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和去年填报的题目。同时按照市领导的要求,对18项指标逐个进行调研,向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解读指标的内涵与外延,分析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构成和要求,明确指标任务,责任到单位、领导、科室和人员。
3.明确了全国营商环境各项指标的最高标准。提请市政府出台《忻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忻政办函〔2020〕 186号)。为了抓好落实,对照《方案》提出的任务标准,针对18项指标牵头单位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逐月通报。
4.明确了去年我市与先进地市的差距。按照省行政审批局《关于忻州市营商环境评价表现的函》,对2020年度我市营商环境18项指标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结合《山西省对标一流持续深化 “六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了各项指标的最新标准,分析了指标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以及各指标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情况。
5.明确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标准。在调研中,我们明确了今年考核重点为信息公开和服务企业,要求各单位对政策文件类、案例、工单等佐证资料按照“有没有”“优不优”的顺序进行梳理准备,各单位对所发政策类文件进行自查,确保各项政策保持在全省前三水平,并同步在各单位网站“营商环境”专栏进行公开。
(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1.加强政务信息建设管理。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五个一”思路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务信息化体制机制的通知》,将政务信息化管理职责统一归口到市、县政务信息化管理局,按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整体部署,加强政务信息建设管理。
2.促进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加大各部门政务数据的汇集、管理、共享力度,积极发挥忻州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作用。目前,市直部门在共享交换平台已累计发布信息资源目录2365条,归集1.81亿条数据,发布上线344项接口资源、430项库表资源、1183项文件资源,共计资源1957项。各单位间调用市级接口18891次,共享交换效率正在提高。配合省完成千项数据共享工程,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已完成31项共享数据推送任务,向省平台推送9000余条数据资源。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筹划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逻辑平台,打通市与县的“数据壁垒”,已建成代县、五寨县资源共享交换逻辑平台。
3.推动信息系统上云整合。全市共有建成和使用的非涉密政务信息化系统275个,其中:国家级部署的系统93个,省部署的系统52个,市级建设的系统79个,县级建设的系统51个。市级系统中已完成63个系统上云任务,完成率80%,预计9月底全部上云。
4.推进各平台对接。我市通过省共享交换平台与国家和省9个部门54项数据实现接口对接;与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等单位建设的6个信息系统28项数据实现接口对接。市共享交换平台与信用忻州、忻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接口和库表对接;与山西市场监管业务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接口对接;与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文件对接。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数据系统、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尚未实现对接。
5.规范政务信息应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工作的通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应用。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加强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应用,规范使用电子证照信息,促进在线审批、无纸化审批。
(八)持续加强“互联网+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组织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开展培训,推进监管行为数据汇聚工作。截止11月10日,市直各有关单位通过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共新增和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16636条,发布检查实施清单16720条,共报送监管业务数据136939条,其中:监管行为数据136939条、“双随机、一公开”数据1396条、监管对象数据36224条、执法人员数据1092条。
二、主要工作亮点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盯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迫切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一)践行法治理念,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1.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忻州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安排部署,梳理市、县清单涉企经营事项清单102项,发布在政务服务平台;梳理编制了我局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指南,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出台了《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发〔2021〕13号),提出了工作任务、目标、步骤,并制作工作规程、各类模板。汇总全市各部门证明事项,形成《忻州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忻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两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制度规范
为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优化政务服务行为,依据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的24项配套制度依法行政,以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审批职权。
(三)常学常新,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
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重在学,要在用。按照《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要点》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学习公共法律和各专项法律知识,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均能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使用的标准和情况,并在业务实践中不断深化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恪守职权法定的原则。在工作中,不断深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学以致用,以实践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四)党组带头,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局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履行职责规定,不断完善党委依法依规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不断充实法治工作力量,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五)坚持法治建设与机关文化建设共同推进
坚持依法依规、奉公奉献的工作理念,以打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机关文化为目标,把法治建设融入个人修养的重要内容,法治建设与机关文化紧密结合,法治理念深入人心。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考核名列优秀行列,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第二十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获国家级荣誉“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局法治建设效果显著,取得了良好成绩。
(六)开展执法监督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透明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审批责任体制,印发《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忻审管发〔2021〕20号),在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七)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忻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时修改行政执法文书告知行政复议救济途径,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
(八)推进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
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21〕55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2.开设行政执法专栏。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专栏,在通告公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执法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实现执法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带头作用,强化党组法治学习,增强运用法治手段推进行政审批工作的能力,提升全局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职能,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局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以《忻州市“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为指引,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不断提升局依法行政水平,为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是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更加丰富多样,灵活应用传统模式+互联网宣传方式在普法教育活动中互补优势。
五是促进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应用,促进学用紧密结合。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在实际工作中更精准地贯彻法理、法条,进一步提高灵活学习和应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指导工作的能力。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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