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一、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开展市級政务服务。
2、负责落实“放管服效”改革具体政策措施,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承办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进驻市政务服务平台部门推进并联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等工作,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具体工作,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3、负责制定市级政务服务现场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为进驻单位提供场所、设施、信息等服务保障。
4、负责对进入市級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政务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全过程的见证、留痕和现场监督。承担政务服务导办、帮办等有关工作。
5、负责受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6、承担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单位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绩效考核和评估的日常性工作。承办市级政务服务信息统计汇总工作。
7、负责市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
8、指导县(市、区)政务大厅服务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副处级建制,是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中心设有办公室、综合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并联审批服务科、公共服务科、信息网络科(电子监察科)、监督科、财务科、等8个科室,编制人员数29人、年末在编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1人。
二、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2019年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2019年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附表6)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附表7)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8)
(九)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9)
(十)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附表10)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全年实际收入为745.36万元。较上年减少9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入132万元,增加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服务费收入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745.36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51万元。
(二)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全部支出745.59万元,比去年减少98.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支出132万元,增加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服务费支出59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4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1万元,占支出的12.88%;项目支出649.58万元,占支出的87.12%。
1、基本支出96.01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经费8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等;公用经费10.88万元,包括办公费、职工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项目支出649.5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房屋租赁费(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0,全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为0,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我市实行公车改革,市政务服务中心没有保留公务用车,因未做账务处理,故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账面数为2。我单位积极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的事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7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5.36万元,采购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万元,支付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服务费59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忻州市政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0.8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41万元。
(六)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年初数301.91万元,新增固定资产13.39万元,新增了办公桌椅、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报废了固定资产18.34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数为296.96万元。
(七)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9年度严格按要求开展了忻州市市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设定了工作目标,核算了预算配置,检验了预算执行情况,规范了预算管理、加强了资产管理,评价了职责的履行情况。依据绩效评价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早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提升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水平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补助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3.事业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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