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忻州市政务信息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和管理举措。
3.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
4.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市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指导县(市、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5.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体系。依法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等相关工作。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布和统计工作。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和考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全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7.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市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8.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市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9.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10.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市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市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县(市、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13.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负责在市政务大厅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从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对各类审批事项,由所涉部门审批人员、首席代表审批、签字后,统一加盖“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取代各部门审批专用章,各审批部门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改革管理科、行政审批管理科。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共有预算编制单位3户。其中:行政单位1户,即: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忻州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户,分别为忻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由于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2019年预算编制时,人员转隶等手续尚未办结,2019年预算未列入,所需经费在2019年追加。本次公开数据只包含2户下属事业单位。
二、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共计457.59万元, 2018年为920.58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较,减少462.99万元,减少50.29%。主要是减少了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房屋租赁费48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9年基本支出211.79万元,比2018年206.58万元,增加2.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8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公用经费2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2)2019年项目支出245.8万元,比 2018年项目支出714万元,减少468.2万元。主要是减少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房屋租赁费483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水、电、水暖管道及办公费;网络运行及维修维护费;保洁、保安人员费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服务费;业务费;网上商场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经费。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是0,2018年“三公”经费0,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均为0,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01万元,比2018年预算25.06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代征代扣残疾人保障金提高。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93.8万元,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预算为64万元,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预算为29.8万元。没有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六)其他说明
1、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我单位目前暂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没有制定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公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没有办公用房。
(3)绩效管理项目
2019年我局下属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万元。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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