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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7/2023-09214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机关: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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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7日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提高法治建设能力为中心,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融入卫生健康事业全过程,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现将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在党组会上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各级会议文件精神,通过召开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忻州市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全过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论述,坚持不懈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指导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着力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位置。
市卫生健康委注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结合实际调整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形成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与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卫健体局和委直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修订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五是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市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建设,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完善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科学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所有重大卫生健康决策事项,坚持由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现象。对事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及涉及民生福祉的重大决策,利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委法律顾问,参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内容的合法性。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遍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法律顾问制度,妥善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疗机构依法管理、依法执业。
2、规范执法行为,打造阳光法治环境。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完善了我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建立了行政执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细化了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行政执法相关信息。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涉及我委的权力事项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对照“四级四同目录清单”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纳入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加大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改善执法条件。全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机构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执法设备。五是深入开展行业综合治理。围绕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非法行医、医疗美容、公共场所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不断规范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单位创建。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情况于2021年11月通过省卫生健康委验收。原平市、宁武县、繁峙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已开展规范化建设并完成自评工作, 2022年9月完成市级评审。二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2022年全市双随机任务完成409单,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5件。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完结率100%。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公共卫生专项执法力度,2022年全市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465家,责令改正510家、立案处罚23家、罚款2.6万元;学校484所,立案处罚2所;医疗机构2555家、立案处罚13家、罚款8.4万元;相关单位消毒工作496家,责令改正147家;传染病防控相关单位2617家,责令改正215家、立案处罚20家、罚款2.45万元;查处无证行医案件3件、罚款24.53万元。
4、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普法实效。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我委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要任务,定期不定期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有关精神,切实增强法治建设思想自觉。同时,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水平。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卫健委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职责分工、主要任务、重点内容等,坚持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把普法责任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力度,维护宪法权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我委官网、官微等新媒体,依托全民安全教育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各类卫生宣传日,及时开展各种主题普法宣传,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等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五是认真开展机关干部普法培训宣传。严格机关干部学法要求,在深入开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认真学习,有效推动了党内法规学习的深入开展,增强了机关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5、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一是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部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了《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委各直属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提出了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按各自职责具体落实,共同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工作。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各科(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进行审查,科长负责核查把关,交由委政策法规监督科进行复查,并将审查情况向委领导报告。2022年以来,我委未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执行的是国家、省卫健委和市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委坚持疫情防控和法治政府建设两手抓、两不误,通过不懈努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卫生健康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高等。
主要原因:一是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导致县(市、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缩减、力量薄弱;二是一些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足等。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哺梅2022年3月一到任,就自觉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一是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细化明确了卫健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具体任务,切实增强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张哺梅主任躬身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全系统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新发展的工作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经受住了疫情防控和治理体系能力的双重考验。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学法清单制度,多次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法治专题培训等时机,带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带头坚持并要求把遵守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作为工作准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完善并落实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推进决策事项出台,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当中的引领保障作用。四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决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补齐短板,着力推动卫生健康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为我市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加快法治山西、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为抓手,着力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努力实现2025年基本建成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机关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目标。
(三)打算推进的主要工作:
1、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真正入脑入心、持续走深走实。
2、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3、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法治理念,注重通过法治实践,定期组织学法用法讲座。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促进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从而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4、进一步做好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忻州市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继续做好2023年度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细化试点任务,落实试点责任,结合工作职能及时挖掘特色亮点,体现试点建设的示范性和标杆作用。力争试出经验、试出成效、试出样板。
5、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领域的问题,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为抓手,重点核查已完成的双随机任务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立案查处,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如发现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整改到位、应予查办的案件未查办的、群众反映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的,坚决督办一批、查处一批。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督导力度。
6、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借助微信、网络、广播电视等宣传渠道和载体,加强卫生健康普法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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