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关于2021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2-09-22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生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至2021年年底,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及预算单位共10个,详细情况如下:
1、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忻州市中医医院
3、忻州市人民医院
4、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6、忻州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7、忻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8、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忻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10、忻州市中心血站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预算单位个数9个。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定的人员编制1956人,实际在职人员1557人,其中:在编人员1557人,其他人员0人。
三、部门组织架构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市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取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来演练。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发布相关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二) 人事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出境)等涉外管理工作。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三)规划发展和信息化科。承担卫生健康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卫生项目管理方案的拟定和项目实施前的设计论证、预算评估等工作。承担项目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四)财务科(内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卫生项目实施的全程检测和绩效考评工作;承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测,开应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科。承担地方标准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六)体制改革科。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七)疾病预防控制科。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八)医政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拟定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九)中医药管理科。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中图药科技成展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得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中医业健康风险将对外交流合作。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十)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十一)老齡工作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问题的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并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十二)妇幼健康科。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女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十三) 职业健康科。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制委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十四) 人口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十、2021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至2021年底,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直属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机构2个,医疗机构3个,其他卫生机构5个。年末实有人数3181人,其中:在职人员1652人,包括行政编制人员3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事业编制人员1611人;离休人员15人;退休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514人。
(二)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98629.08万元 ,较去年上升4.0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21179.15万元,较去年下降0.72%;事业收入75947.88万元,较去年上升6.19%;其他收入1502.06万元,
2.本年支出97838.65万元,较去年上升2.97%,其中:基本支出83702.02万元,较去年上升7.35%;项目支出14136.63万元,较去年下降17.0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9.97万元,比2020年决算209.12万元减少119.15万元,2021年预算99.51万元比2020年预算142.54万元减少42.03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97万元,较2020年决算减少119.15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经费的严格审批和严格控制。
(二)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接待人数0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16万元,比2020年增加103.54万元,提高53.6%。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增加。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其他用车3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7台(套)。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忻州市卫健委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合计为3522.74万元,其中:货物为3291.51万元、工程为138.02万元、服务为93.21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完成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经费的严格审批和严格控制。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
3.预算管理方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4.全面完成省市民生实事工作。积极推进惠民政策落实,省市民生实事任务圆满完成。全市上报国家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属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奖扶资金全部到位。为贫困县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免费产前筛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面完成。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综合考虑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82.3分,属于"良好"。
其中对市直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到位率和资金发放到位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绩效评价情况说明:1、严格审核、确认。严格按照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杜绝虚报、错报现象的发生。2、确保准确、真实。在每年奖励申报工作结束以后,市卫健委将在《忻州人口家庭网》设立举报信箱。对于虚报瞒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奖励资格,并由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从退休费中追回已发奖励金,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随时发现,随时退出,确保奖扶对象的准确性、真实性。3、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我市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组织建立,经费落实,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根据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快捷通畅、上下一致的应急指挥系统,在市卫健委二楼会议室筹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覆盖到15个县(市、区)和应急处置现场。综合考虑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77.11分,属于"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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