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关于2020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1-09-16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忻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卫生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二)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指导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抽检任务,定期上报抽检结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结果。
(三)配合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查处全市卫生健康大案、要案、跨区域性案件。
(五)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
(六)对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七)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设置情况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下列内设科室:
1、办公室
2、卫生稽查科(法制科)
3、宣教信息科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
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
6、职业卫生监督科
7、学校卫生监督科
8、医疗服务监督科
9、传染病监督科
10、放射卫生监督科
11、中医卫生监督科
12、妇幼健康监督科
单位编制人数 39 人,在职职工实有人数 3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度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一)人员情况
至2020年底,忻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年末实有人数34人。
(二)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485.43万元 ,较去年下降0.36%,其中:本年财政拨款455.37万元,较去年下降6.53%;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较去年上升100%.
2.本年支出475.28万元,较去年下降2.97%,其中:基本支出336.47万元,较去年下降6.33%;项目支出138.82万元,较去年上升6.2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39万元,比2019年决算8.29万元增加1.1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9万元,较2019年决算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疫情防控,用车量增加,从而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9年决算减少0.47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接待人数0人。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经费的严格审批和严格控制。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为14.06万元,其中:货物为5.79万元、服务为8.27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完成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有增加,主要原因是为疫情防控,用车量增加,从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4.我队全面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卫健委工作指令,履行防控工作监督执法职责。督促和指导全市卫生监督机构重点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疗废物处置以及学校、重点公共场所、重点企业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妨碍防控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我单位在“双随机”检查中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在全省首次实行创新性模式,全部实行第三方机构检测。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查、价格筛选,选出有合法资质,服务质量好,技术过硬的三方机构,协助完成双随机检测工作,对从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专业评估计,监督人员现场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并严格按照“双随机”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详细认真的针对性检查,规范了各监管单位的执业行为,同时也及时指导、纠正了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医疗市场依法执业等社会关注热点为突破口,全面开展监督工作。聚焦民生热点开展消毒产品、预防接种、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理专项检查和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进一步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切实加强了职业放射卫生监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忻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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