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sxxz.gov.cn 2022-02-21
2021年,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和社会治理能力的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狠抓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坚持法治工作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寓于全委工作实践之中。一是主要领导躬身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全系统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新发展的工作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经受住了疫情防控和治理体系能力的双重考验。二是结合实际调整了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它委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办公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三是制定了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提高法治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通过委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的形式实施重大决策集体审议,对涉及卫生领域中远期规划、重大项目经费开支和使用、提请审议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纳入了集体审议范畴。二是抓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开展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了《忻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程序》,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把好审核关口,将风险评估报告、法律顾问法律意见书等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三是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了《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卫健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审查流程。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及备案审查和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截止目前,全市卫健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构建完善了我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建立了行政执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细化了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对涉及我委的权力事项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对照“四级四同目录清单”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其中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16项、其它类事项6项,共计199项。
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机制,实施重点抽查和专项监督两条线并举。及时调整了卫生健康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了实时更新。进一步完善了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游泳场馆和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对被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及时向政府信用平台报送并在我委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我委共开展“双随机”任务643单,涵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11个类别。
三是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5月21日召开了全市卫生监督工作推进会,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开展了以执法责任制落实、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对在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下发各卫生监督机构。努力提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经常性开展本级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共举办7期线上线下培训班,培训卫生执法人员300余人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充分利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项治理活动的契机,面向监管对象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
(三)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医疗卫生专项监督。积极开展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单采血浆、医疗废物、传染病防治等专项监督检查。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组织开展了多次医疗废物处置、院感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将医疗废弃物处置、院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公共场卫生监督。先后开展了公共场所通风卫生、游泳场馆、集中供水等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将游泳场馆卫生专项整治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事项,对全市的游泳场馆进行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将检查结果向公众公开。共监督检查游泳场馆7个、公共场所1564个、集中式供水单位16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恢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就各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学校474所。截至12月30日,全市共查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32件,罚款26.35万元。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引导依法解决医疗纠纷。部门联动严打涉医犯罪,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依法分类解决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今年市县医政部门及医调委共协调解决医疗纠纷97件,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群体上访及突发事件。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二是继续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重点开展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平时以会代训形式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卫生健康工作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11月29日—12月3日举办了全市卫健系统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就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培训,共计培训130人,发放资料500余份。三是利用重要时段、重要时节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抓住“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法宣传周”、“职业卫生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电视、短信、LED显示屏、印发宣传材料、开展卫生法规咨询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不断增强法治观念的社会影响,促进崇尚法治社会氛围的形成。四是运用新媒体扩大宣传面,充分运用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卫生健康政策、疫情资讯以及科普知识等。五是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活动,通过探讨有争议性的医疗卫生典型案例,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引导规范从业。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依法治国客观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尚需加强。二是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难题,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强化党政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二是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应诉制度。三是大力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治理能力。四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落实学法制度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法治水平基础性工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类纪念日、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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