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忻州市老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忻州市老龄委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忻州市老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二)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老龄工作齐抓共管机制,推动《计划纲要》的落实;
(三)组织、协调带有全局性、综合性老年重大社会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四)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保障工作;
(五)组织开展老年社区服务业和老年产业,发展养老、助老等公益事业;
(六)负责制定老年优待政策及其落实工作,从政策层面上为老年人办实事;
(七)、组织广大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八)倡导和组织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送温暖、助老解困,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九)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的老龄工作;
(十)具体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设3个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老龄工作情况的收集和统计;负责走访、慰问高龄老人工作;负责老龄工作的调研,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老龄工作动态;负责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络;负责机关文档、人事、财务、印鉴管理、会议、接待、后勤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宣教科:负责老龄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和老龄工作宣传网络的组建管理;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负责老年文体组织的联络管理及社会活动;倡导和组织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送温暖、助老解困的活动;负责老龄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忻州老龄》的编发;负责通联站及通讯队伍的建设。
(三)权益科:负责对老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开展与老龄事业发展和老龄产业相关的工作;负责接待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负责发放《山西省老年人优待证》以及优待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忻州市老龄委决算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无)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忻州市老龄委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
忻州市委老龄委2019年收入为156.29万元,无上年结转金额,本年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
忻州市委老龄委本级2019年全年支出155.59万元,基本支出99.19万元,占支出的63.75%。其中:人员经费81.83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56.4万元,占支出的36.25%,主要用于办理老年优待证、慰问百岁老人、慰问特困老人、忻州老年杂志、老年节、等工作的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忻州市老龄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同级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老龄委运行经费支出17.36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老龄委机关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忻州市委老龄委固定资产无房屋。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市委老龄委采购支出总额14.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3、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同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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