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忻州市A级景区优待政策
- 索引号:000014347/2023-11200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0日
- 标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忻州市A级景区优待政策的通知
-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23〕3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0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忻州市A级景区优待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切实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安英烈遗属等相关群体的权益,现将忻州市A级景区有关优待政策明确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景区)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好景区门票相关优待政策。
一、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游览全市A级景区,享受免首道门票优待。
2.现役军人家属(现役军人配偶、子女、父母)游览全市A级景区,享受首道门票半价优待。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抚对象
全国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学院学员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游览全市A级景区,享受免首道门票优待。
三、公安英烈遗属优抚对象
全国公安英烈遗属游览全市A级景区,享受免首道门票优待。
附件:享受政策性优待的有关证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享受政策性优待的有关证件
一、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
1.现役军人有效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及军校《学员证》等。
2.离退休军人有效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离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干部荣誉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等。
3.退役军人有效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退役军人优待证》《军官转业证》《警官转业证》等。
4.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遗属、病故遗属有效证件:《遗属优待证》《革命烈士证明书》《军人遗属证明书》以及相关直系亲属证明等。
5.现役军人家属有效证件: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关系的证件配合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抚对象
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等。
三、公安英烈遗属优抚对象
持县级以上公安、民政部门制发的相关证件配合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