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及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管理市设在各县(市、区)的调查监测中心,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提供给各县(市、区)以及乡镇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优化拓展联网直报系统,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统计工作。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体制机制。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信息共享力庋,提高部门统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韩利成: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马晓勤:协助局长抓好人事财务政务等工作;抓好统计从业人员培训;抓好综治、计生、机关文明创建、档案、保密、扶贫等工作;抓好统计信息化建设、数据管理、数据及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抓好网络信息采编审核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数据中心、新闻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苗彦:协助局长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统计工作;抓好批零贸易业统计工作;抓好服务业调查统计工作;抓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抓好机关党务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普查中心、党总支。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军:协助局长抓好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设计管理及基层基础建设、部门统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等工作;抓好工业交通统计工作;能源统计工作;抓好劳动工资、科技统计工作、人口抽样调查、文化产业调查、妇儿调查等相关工作;抓好工会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与资源统计科、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统计科。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文:协助局长抓好统计执法工作;抓好农村统计调查。分管统计执法监督科、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
四级调研员岳红艳:协助局长抓好规模以下工业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城市年度统计,协调、指导县级调查监测中心业务工作。分管市级调查监测中心。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机关党总支)。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和信访工作;管理机关固定资产;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工作。组织协调统计新闻发布工作和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长、副局长的有关工作;负责统计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国家、省和市统计调查任务的统计经费、国家统计事业费及统计系统的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组织实施统计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监督本单位和全市统计系统纳入市级管理的国有资产;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中央级统计经费和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经费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定机关和直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机关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办机关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举办统计新闻发布会;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拟订全市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及统计调查制度;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项目、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报表管理和清理工作;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指导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并对其核算结果组织评估;负责全市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
3.工业交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4.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社会、人口、科技、劳动工资、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人口、科技、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卫生、文化、体育等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贸易外经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保险、证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能源与资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市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8.统计执法监督科(内审科)。组织、指导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规范民间统计调查,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强化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下属单位
1.忻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经济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承担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和维护、全市经济普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
2.忻州市统计局数据中心
主要职责:协助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化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细则,为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管理全市统计调查数据资源,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处理。维护全市统计数据及网络信息安全。为社会提供统计数据相关查询服务。
3.忻州市统计局核算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全市和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专业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方案实施中的专业技术性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
4.忻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主要职责:协助全市农村农林牧渔业全面统计调查的实施。承担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及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市农业普查专业技术性工作,开展农村领域专项监测。编印农村统计资料。
5.忻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服务业各项统计调查技术性工作。搜集、审核和整理服务业统计指标,为服务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承担服务业发展统计调查、监测、预警、分析的专业技术性工作,为完善GDP核算提供第三产业基础资料。
6.忻州市统计局县级统计调查东部区域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忻府区、定襄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原平市等6个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监测和评价的专业技术性工作。承担地方重要统计数据的补充抽样调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7.忻州市统计局县级统计调查西部区域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等8个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监测和评价的专业技术性工作。承担地方重要统计数据的补充抽样调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四、办公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6号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0350-3039585
七、负责人姓名:韩利成 忻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